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20]25号)、《关于<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乐师院教[2022]20号)文件的精神,学校将启动第一次报送2023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送范围
(1)时间范围:
凡在2023年1月至8月31日完成(以奖状时间为准)并符合项目报送范围的竞赛务必在本次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此时间段已完成的竞赛材料),相关数据将用于本年度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
(2)项目报送范围:
A. 2023年度我校已立项的大学生学科竞赛参赛项目(见附件1)。
B. 2023年度我校未立项的大学生学科竞赛竞赛项目,但属于全国高校排行榜赛事(见附件2)和省教厅立项赛事的参赛项目(见附件3)。
2.工作量及奖励核算标准
(1)2023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类别按照《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学科竞赛类别认定项目名单》(附件1)(详见《关于2023年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部分赛项类别调整的通知》http://jiaowc.lsnu.edu.cn/info/1016/9663.htm)执行。未在类别认定清单中的属于全国高校排行榜赛事和省教厅立项赛事参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类别认定申请(自拟),并提供有关竞赛通知文件、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支撑材料,由学科竞赛专家委员会对赛事进行评估和类别认定。
(2)各项目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奖励及指导教师工作量参照《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20]25号)(附件4)、《关于<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乐师院教[2022]20号)(附件5)执行。
3.报送程序
各项目将《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外学科竞赛项目总结表》(附件6)及竞赛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表彰文件一份)交相关单位进行汇总审核,经审核后报学科竞赛办公室核定。如在报送过程中发现漏报、谎报等不规范操作,将取消该奖项的所有奖励,并相应减少明年的学科竞赛经费。其中:
(1)大学生艺术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校团委统筹安排。
(2)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各类创新创业类竞赛由创新创业学院汇总审核后报送学科竞赛办公室核定。
(3)四川省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及各类师范技能竞赛由教师教育学院汇总审核后报送学科竞赛办公室核定。
(4)其它类学科竞赛由所在教学院汇总审核后报送学科竞赛办公室核定。
4.报送要求
1.完成《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外学科竞赛项目总结表》(附件6)+获奖证书(纸质版+电子版)。文件夹及获奖证书扫描件命名要求如下:
(1)文件夹。每个学科竞赛项目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学校立项项目:“立项序号+竞赛名称”(相关立项序号见附件1),如:1+四川省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学校未立项项目:“高校排行榜/省教厅+竞赛名称”。
(2)获奖证书扫描件。命名格式“竞赛名称+获奖等级+学生”,如:四川省大学生机器人大赛+二等奖+张三。
2.相关审核单位汇总统计2023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汇总表(附件7,电子+纸质版盖章)和2023年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8,只交电子版),其中普通类赛事填附件8-1,艺术类专业赛事填附件8-2,体育类赛事填附件8-3。该项数据将用于本年度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及后期学生奖励核发,请认真核对审定学生各项信息(姓名、学号、奖项等)准确无误
5.报送时间
请相关审核单位汇总审核后于9月27日(星期三)之前将学科竞赛总结材料:项目汇总表(附件7,电子+纸质盖章)、学生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8,电子)、各项目总结材料(附件6,电子+纸质)及获奖证书(扫描件+复印件)报送教学部实践科。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3-2276182,邮箱:357856445@qq.com
附件.rar
教学部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