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合作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20]25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立项只针对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省级竞赛项目、校级传统竞赛承办项目。
2.申报立项范围
(1)学生受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对专业建设和学风建设起积极推动作用的学科竞赛项目,特别是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竞赛项目(2022年高校排行榜项目未公布,请参考2021年,见附件1)和省教厅发布的“四川省本科学科竞赛项目”(参考2022年四川省本科学科竞赛项目,见附件2)。
(2)校级传统竞赛承办项目:师范生教学能力大赛、“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科竞赛申报工作,确定本年参赛(或承办)的学科竞赛项目,并填写以下相关申报材料:
(1)2023年拟参加的所有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项目均需申报,并填写“大学生校外学科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2022年未立项的新竞赛项目,组织相关竞赛负责人认真填报“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校外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附件4)和“学科竞赛类别认定申请书”(附件7),并提供支撑材料及提出明确的获奖目标;
(3)对变更学科竞赛类别的项目,由各教学院根据学院竞赛组织和项目实际情况向学校学科竞赛办公室提交项目类别认定申请,填写“学科竞赛类别认定申请书”(见附件7),并提供支撑材料。
(4)承办校级传统竞赛项目填报“乐山师范学院承办大学生校内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见附件5、见附件6)。
2.申报时应根据竞赛项目实际需要和上年度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合理预算经费,原则上竞赛宣传费、复印费、资料费总额不得超过预算总经费的10%。本年度学科竞赛基本工作经费和学科竞赛专项经费将在校内外竞赛项目核批后,统一划拨至各教学院学科竞赛专项。
3.学科竞赛专家委员会将根据各竞赛项目影响力、覆盖面、上一年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确定并公布2023年学科竞赛立项项目及类别认定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分管领导应积极组织落实本学院学科竞赛相关工作,负责对接教学部。
2.对获得立项资助的竞赛项目,由承办二级学院,做好面向全校学生的宣传、报名、选拔、培训等工作,做好指导教师选派和参赛保障等工作。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原则上应在校内组织公开选拔赛。
3.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丰富的学科竞赛指导和组织经验。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20]25号)文件规定,同一名指导教师在同一竞赛项目中指导的参赛队数不超过六个(含共同指导)。
4.学校划拨至各教学院学科竞赛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时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前以教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稿和相应电子文档报送相关单位:
(1)参加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各类创新创业类竞赛的承办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2)参加或承办各类师范技能竞赛报送教师教育学院。
(3)参加或承办其它类学科竞赛报送教学部学科竞赛办公室(弘毅楼306B)
联系人:刘老师,代老师,邮箱:357856445@qq.com 电话:0833-2270208
附件:
1、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纳入赛事项目(本科)
2、2022年四川省高校学科竞赛项目
3、大学生校外学科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4、校外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
5、校内学科竞赛承办项目申报书
6、承办大学生校内学科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7、学科竞赛类别认定申请书
8、2022年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项目及项目类别认定结果的通知
教学部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