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24号
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2021届师范生将在2020-2021(上)学期参加教育实习,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1. 本学期放假前,教学部组织开展实习带队教师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实习出发前,教学院组织学生到学校印刷厂领取《教育实习学生手册》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并安排实习动员会,作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宣讲《教育实习学生手册》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相关内容(如:实习纪律、实习管理、实习安全;实习生守则,实习任务与要求,成绩评定方式等)。
不返校的自主实习学生可使用电子打印版《教育实习学生手册》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3. 支教实习原则上为期一年。其余实习周期为一学期(18周),实习学生应在2021年1月8日(星期五)返校。
4. 实习生返校后,教学院组织学生开展实习交流和总结、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等工作。教学院应对每位自主实习学生进行讲课验收,学校将对自主实习的学生进行讲课抽测。
二、实习指导教师安排
1. 各教学院需重视指导教师选派工作,遴选责任心、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学科教学法教师承担实习指导工作,负责与实习学校协商食宿安排、实习生报到、实习过程管理等相关事宜,驻点完成实习过程指导,具体工作职责与要求参见工作手册。
2. 根据各教学院参与集中实习的学生人数和基地建设情况确定选派带队教师人数,具体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选派指导教师人数 |
1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2 |
2 |
政法学院 |
1 |
3 |
外国语学院 |
2 |
4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2 |
5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 |
6 |
化学学院 |
1 |
7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8 |
旅游学院 |
1 |
9 |
体育学院 |
1 |
10 |
美术学院 |
1 |
11 |
音乐学院 |
1 |
12 |
教育科学学院 |
2 |
合计 |
16 |
三、集中实习类型及要求
1. 支教实习
支教实习是我校帮扶贫困区县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各教学院在实习学生安排时必须首先满足支教实习岗位需求。学生应按照支教地区要求的时间到岗实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优秀实习小分队
遴选品学兼优、教师教育能力强的学生参加优秀实习生小分队,教学院根据实习小分队实习岗位需求情况予以安排,学院须优先安排实习小分队实习岗位需求。
3. 普通集中实习
未参加支教实习和实习小分队的学生,根据普通实习岗位需求情况进行实习安排。
四、自主实习及相关要求
1.学生自主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校进行实习,并在“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可通过校园网主页“数字校园”进入)申请自主实习,学院管理员在管理平台进行审批,通过自主实习审批的同学将《实习单位接收函》《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报教学院。
2.各教学院应对自主实习学生予以严格审核,学院自主实习比例不能超过本学院参加教育实习总人数的20%。
3.实习结束后,学校将加大自主实习学生讲课验收抽查比例,未能通过考核的学生将视为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
五、信息录入及材料报送
1.各教学院根据“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岗位信息,7月3日前完成所有实习学生安排。除支教实习外,其余所有实习安排统一在管理平台完成。
2.各教学院根据《2020年秋季顶岗支教岗位需求表》(附件一),做好顶岗支教学生选拔工作,并填写 《2020年秋季顶岗支教学生信息报送表》(附件二),7月6日前报送至邮箱:2751180863@qq.com。
3. 6月24日前报送带队教师名单。
联系人:满老师 电话:2276233.
教学部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