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试讲试教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17】75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1届师范生试讲试教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9】111号》相关要求,学校对2021届师范生进行随机抽查,开展以下两项工作:
一、校级试讲试教验收工作。
1、验收方式
校级验收采取现场教学验收方式,具体名单及验收时间、地点见附件1。
2、材料要求
学生验收现场提交10分钟微型课教案及40分钟标准课教案纸质稿各三份,并自行准备多媒体课件。
二、教学院试讲试教奖励等级认定高分段抽查。
1、认定标准
(1)一等奖励指标:抽查优、良等级合格率80%以上。
(2)二等奖励指标:抽查优、良等级合格率60%以上。
2、抽查方式
对于教学院报送的成绩达到一、二等奖励指标的,对高分段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根据抽查学生验收情况,对符合要求的教学院由教学部认定为相应奖励等级,并予以公布。
3、名单及材料要求
(1)抽查名单及验收时间、地点见附件2。
(2)学生验收现场提交10分钟微型课教案及40分钟标准课教案纸质稿各三份,并自行准备多媒体课件。
联系人:满老师 电话:2276233
教学部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