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111号
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试讲试教管理办法(修订) 乐师院教【2017】75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届师范生试讲试教工作于本学期第四周启动并实施。现将2021届师范生试讲试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2017级本科、2018级三年制专科。
二、时间安排
2021届师范生试讲试教工作划分为五个阶段:
1.第4周,教学院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学生动员会及指导教师培训会;
2.第5周,学生选取课题,自行训练准备阶段;
3.第6至13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训练阶段;
4.第14至15周,教学院验收阶段;
5.第16周,教学院开展试讲试教工作总结、学校组织抽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1.每位学生至少准备两个试讲课题。
⑴第一个课题:为配合教师资格证考试,完成一个10分钟的微型课教案及相应的多媒体课件。
⑵第二个课题:完成一个40分钟标准课的教案和说课方案,以及相应的多媒体课件。
2.指导教师应合理设计训练方案,注重提升学生在听课、备课、说课、讲课、评课等方面的实践能力。指导教师对每一位学生的现场听课、评课指导次数不得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
3.学生应了解熟悉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要求,积极投入试讲试教训练,充分利用微格教学,观摩教学视频案例,试讲试教小组集体备课、评课等方式,培养听课、评课、说课和教学反思能力。
4.指导教师在试讲试教指导中,应依据教师资格面试流程,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训练,以便学生尽快熟悉教师资格面试的环节和要求。
5.各教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结合教师专业标准相关要求,增设专业特色考核。(如:学前教育专业可增加手工制作、教学环境创设等;音乐学专业可增加声乐、器乐、节目编排等内容;体育教育可增加课堂操演;对口高职本科相关专业可增加专业技能考核等)。
6.试讲试教后期,每位学生须录制一个微型课(第一个课题)视频交所在教学院,文件名为:“学院+学号+姓名”;教学院再打包交教学部实践科。院级试讲试教验收(第一个课题)采用现场教学验收方式。校级抽查验收采取两种方式:现场和视频抽查验收,现场验收在两个课题中由评委现场指定。
7.试讲试教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计算方式:总成绩 = 平时成绩×40% +验收考核总成绩×60%。未通过院级、校级验收的学生,只能作为“准实习生”参加教育实习。“准实习生”在教育实习完后再参加学校验收测试,若还未通过验收者,将不能获得试讲试教课程学分。
四、组织管理
1.各教学院应成立试讲试教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工作方案(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作安排、指导教师名单、学生分组名单、指导教师工作要求、学生成绩评定办法等)。做好试讲试教的动员工作,明确学生训练任务和指导教师职责。
2.各教学院应选派学科教学论主讲教师对承担指导任务的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根据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和要求,鼓励教学院聘请基础教育一线教师参与试讲试教的指导工作,构建高校教师与中学优秀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并规范留存相关材料。
3.试讲试教的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试讲试教指导教师手册》,并在试讲结束以后,及时上交所在教学院存档。学校将采取抽查指导教师手册、走访调查学生等方式对各教学院试讲试教工作进行检查。
4.各教学院应做好试讲试教教学档案存档工作,内容包括:工作方案、工作总结、《试讲试教指导教师手册》、成绩登记表、学生试讲材料(含教学设计方案,说课方案、课件等)和微型课视频。
五、材料报送
1.第4周星期五(9月27日)前报送试讲试教工作方案电子稿。
2.第14周星期五(12月6日)前报送微型课视频打包材料。
3.第15周星期五(12月13日)前报送《2021届师范生试讲试教成绩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稿和纸质稿。
4.第16周星期五(12月20)前报送试讲试教工作总结电子稿。
联系人: 满老师 电话:2276233
邮箱:2751180863@qq.com。
教学部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