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于近期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6年立项且延期整改、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2017年立项且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流程
(一)2018年11月23日前,项目小组向所在教学院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各项目组在教务处实践科领取学校审批立项后的纸质项目申报书提交到各教学院;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附件3)(纸质版);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
6. 项目总结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字数不低于5000字;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项目创新点和社会影响;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研究和实践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等;
7. 项目研究成果原件,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其中硬件设计项目须提交实物或实物照片;
8. 答辩PPT(电子稿+纸质稿),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级别,类别,指导教师,小组成员分工情况,研究方法、参考材料、研究工作预定计划与实施情况,取得的研究成果及其他收获,当前存在的问题。
(二)结题验收
1. 11月30日之前,各相关教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本院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听取项目组成员的汇报和答辩,以项目申报书为检查依据,考核学生是否完成预期的任务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评分标准参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评分标准》(附件6),对项目作出明确的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评定,并汇总整理《2018年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次)汇总表》(附件7)。
2. 各相关教学院于12月7日前向教务处实践科报送结题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并于12月13日下午在弘毅楼401、402对国家级项目以答辩方式进行审核验收;
3.中期检查不合格需限期整改、本次不能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8),经教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实践科审核。凡2017年已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延期结题。
三、结题验收结果处理
1.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2.对于结题验收中未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参与下一次的项目结题验收。
四、材料报送
1.各相关教学院以项目为单位,分类整理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并装袋,于2018年12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审核。联系人:代丽 办公室电话 2276233。
2.具体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材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项目总结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及支撑材料复印件或实物照片、《2018年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次)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 2018年11月拟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
附件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
附件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评分标准
附件7 2018年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次)汇总表
附件8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教务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