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110号
相关教学院、部门: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教育实习工作的管理和实习基地建设,确保实习质量,根据教学工作总体安排,学校将开展教育实习巡视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级巡视
1.教务处巡视抽查;
2.教学院独立巡视检查;
3.学科教学研究所巡视检查;
4.校领导带队巡视检查。
二、时间安排
巡视检查工作在9月25日-11月23日(第4—12周)内完成,具体时间自定。
三、组织实施
1.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和调研;
2.教学院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巡视指导,并积极做好与牵头单位的沟通、建设;
3.学科教学研究所分4个巡视组,深入课堂组织学生进行听课、评课、现场指导等;
4.校领导带队的巡视检查分9个巡视检查小组,各小组由校领导带队、相关教学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巡视检查;相关教学院负责各小组具体工作(分组情况见附件1)。
四、工作内容
1.深入各实习学校,调查了解实习学校的教育实习情况;
2.征求实习学校对我校实习工作和校际合作的建议;
3.根据实习情况,发掘表现优秀的实习生案例;
4.深入课堂或以座谈会形式,了解实习学生实习和食宿情况;
5.对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1.校领导带队的巡视检查,相关教学院务必根据实习巡视安排分组情况尽快落实巡视检查组人员,与相关实习片区带队指导教师衔接巡视检查的具体时间。巡视检查完成后,应将附件2《2018年教育实习巡视检查登记表》(纸质稿)与巡视检查的新闻报道材料(电子稿)报送教务处。
2.所有巡视小组,巡视检查完成后,要及时做好通讯报道。
联系人:满林彦 电话:2276233;
邮箱:2751180863@qq.com。
附件1:2018年教育实习巡视检查安排表
附件2:2018年教育实习巡视检查登记表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