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55号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确保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乐师院教[2017]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改革的指导意见》(乐师院教〔2013〕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把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关。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保证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加强对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过程的检查。积极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
2.各学院要召开工作动员会,组织学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二、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
1. 指导教师的遴选与培训
各教学院要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配备一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教学经验较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实践能力较强的指导教师队伍。鼓励聘请校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科研人员、行业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在企业(实习学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求校企(校校)双导师共同指导,并且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校企(校校)导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理工科类专业一般不超过8人,文科类专业一般不超过10人。学院应做好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教师学习学校相关管理文件和规定,让每位师生都能按要求规范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力争从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
2. 严把选题关提高选题质量
(1)选题必须紧扣专业培养目标,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鼓励教师教育专业类学生的毕业设计题目源自基础教育课堂教学实际。理工科专业要求应用性、实践性的题目不低于60%;艺术、经济、管理、文学、法学类专业不低于40%。应用型专业应保证至少有5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和调查中完成。
(2)学校提倡并鼓励学生在科研项目、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活动中以创新性实践成果(论文、发明专利、创作或作品等)替代毕业设计(论文),但成果必须以我校为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学生用于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实践成果选题必须在其专业范围以内,并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且必须履行审批认定手续,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认定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认定。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查阅相关文献,严格执行导师审定、教研室(系部)审核、教学院审批制度。教学院应确保一人一题。对于工作量大的课题,确需二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应做到分工明确,以保证每个同学都能独立完成相应部分工作。
(4)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课题,必须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变更表》,学院审批并存档备查。
3. 毕业设计(论文)实施阶段
(1)强化前期阅读调研: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围绕选题广泛收集、梳理相关文献和资料,以此形成文献综述或读书笔记、调研报告、综述报告等,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性材料装入档案袋中。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对学生在图书馆借阅书籍、文献、设计作品等的数量,阅读调研材料的规范性进行统一要求。
(2)加强开题论证:各专业应组织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开题论证会,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把好开题关。通过开题论证的学生应撰写“开题报告”,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和《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加强写作指导: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提纲和撰写论文的时间安排,并根据进度安排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应遵循良好的学术规范,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要及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检查登记表》并由学生签名。教学院要组织做好阶段性的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指导工作。
4.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各教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设立答辩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答辩组织和实施工作;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秘书1人;指导教师应回避所指导毕业设计的评阅和答辩工作。严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
(1)参加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须经过“查重”检测且相似度小于20%。相似度大于20%小于30%的毕业设计(论文)确属不需整改,学生需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结果认定表》,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和学院认定后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前各教学院应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交叉匿名评阅工作,交叉评阅后,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评阅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学生须提交《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和匿名评审后的修改论文稿,经答辩小组审阅审核后方可参加答辩。
(2)学生答辩后应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再次进行补充和完善,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并提交答辩后修改论文定稿方可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抽检
为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将在5月13日后开展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的盲检抽查工作。
1. 抽查与评审办法
各专业随机按10%比例抽取,抽查的设计(论文),由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匿名审阅及成绩评定。
2. 设计(论文)抽查评审结果的处理
(1)论文、设计说明或实践谈等文字性材料在相似度检测中若相似度在30%及以上,视为检测不合格,该生延迟毕业。
(2)凡抽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经专家两次评定不合格,该设计(论文)不合格,该生延迟毕业。
(3)教学院应将抽查意见作为学院领导小组意见的一部分内容写入被抽查学生的《乐山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四、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1.各教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总人数的3%进行限额推荐。
2. 各教学院应严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应在90分(含)以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须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所有成员签字确认。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
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教学院应认真总结,查找问题,优化对策,形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和质量分析报告。
六、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1. 各教学院于2018年7月10日之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宣传动员、选题征集、导师遴选、学生选题、选题汇总及任务书下达等工作。
2. 2018年12月28日之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工作。
3. 2019年3月29日之前,完成初稿(一、二、三稿)撰写工作。
4. 2019年4月4日之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
5. 2019年4月26日之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检测工作。
6. 2019年5月13日之前,组织开展学生设计(论文)评阅、答辩。
7. 2019年5月13日之后,学校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工作。
8.2019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成果的认定工作。
9. 2019年5月30日之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及成绩入库工作。
10. 2019年6月5日之前,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拔工作。
11. 2019年6月28日之前,各教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分析和总结工作,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材料报送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送截止时间 |
报送形式 |
1 |
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含前期阅读调研实施方案) |
2018年7月10日前 |
电子稿 |
2 |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
2018年9月30日前 |
电子稿 |
3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计划 |
在答辩工作安排前 |
电子稿 |
4 |
校级抽检毕业论文材料 |
2019年5月20日前 |
电子稿 |
5 |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
2019年6月5日前 |
电子稿+纸质稿 |
6 |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 |
电子稿 |
7 |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信息统计表 |
2019年6月28日前 |
电子稿 |
8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
9 |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
材料报送邮箱地址:542238026@qq.com 联系人:代丽 电话:2276233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及相关文档模板
附件2.教学院报送相关表格模板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