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通知要求,于5月29日完成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控制额度
1、中央财政支持额度700万;
2、省财政配套额度105万。
二、工作流程
1、教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拟建设项目意向,单个项目经费原则在200-300万元。原则上不具备项目建设所需场地的项目暂不申报。
2、学校根据改革发展实际情况和轻重缓急程度,组织校内项目评审。
3、通过评审的项目填写《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见附件1),并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填写《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
4、学校汇总项目数据,并完成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三、材料报送
1、《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于5月29日下午14:00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2、联系人:舒勇 联系电话:13990640241 专项工作qq群:群号5914006
附件1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
附件2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教务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