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第二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国家级项目结题审核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5年立项且未申请延期结题的国家级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答辩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上午8:30---12:00。
地点:文科组:弘毅楼405教室,理科1组:弘毅楼401教室,理科2组:弘毅楼402教室
三、材料报送
1、各相关教学院以项目为单位,分类整理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纸质材料并装袋,最迟于2016年12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代丽 办公室电话 2276233。
2、具体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材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过程记录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项目总结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及支撑材料复印件或实物照片、《2016年结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第二次)汇总表》。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答辩包含展示汇报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展示汇报时限为6分钟,各项目结合汇报内容制作PPT图文展示材料,并指定项目组成员负责汇报;
现场答辩时限为4分钟,答辩组专家评委可选择项目组中任一成员提问,并现场回答。
2、现场汇报内容:项目简介(项目名称,级别,类别,指导教师,小组成员分工情况)、研究方法、项目创新点、研究工作预定计划与实施情况,取得的研究成果及其他收获,当前存在的问题等。请将汇报重点放在项目创新点、成果及项目训练的收获和心得体会;
3、本次答辩会要求项目指导教师、项目组全体成员共同参加,并提前10分钟到会;凡无法参加者,须书面申请,经本学院分管领导批示同意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项目负责人须提前30分钟到现场抽签,确定答辩顺序,并作好答辩前准备。
附件 :2016年12月拟结题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