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实习管理的通知

相关教学院、部门:

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提高师范生教师素养的重要途径。为加强我校教育实习管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实习质量,结合当前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教育实习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习生日常管理,健全全程管理制度

1.各教学院要认真自查实习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核查学生购买保险、安全教育、监控措施及学生到岗情况等。

2.清查自主实习学生到岗情况,了解实习状况,做好自主实习学生申报材料存档,实习单位接收函、自主实习申请书、安全责任书等是否齐全。

3.各教学院要积极主动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实习管理工作,特别是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和实习动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教育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4.各教学院采取多种方式(如QQ群、微博、电话、巡视等)加强与各实习基地、实习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的困难和遇到的问题。

5.教学院要与教务处加强沟通和交流,建立实习生日常管理沟通协调机制,并长期贯彻实施。

二、规范实习生管理流程,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1.带队教师要按时到岗履职,加强实习生的管理和指导,全面掌控学生情况。带队教师向实践教学管理科通过QQ、电话等方式,做到常规情况周周报,存在问题及时报,带队教师、教学院和教务处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2.实习小组长要严格执行天天考勤制。带队教师、教学院要加强对实习生的请假管理。请假3天以内,由本人书面申请,实习小组长、指导教师、带队教师签字批准;请假3天以上,须经实习学校主管教学部门批准,报学生所在教学院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并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批存档。

3.实习生获得准假后须与实习学校办好交接手续,方可离开实习单位,否则一律以实习不合格处理。

三、加强巡视检查工作

1.为了切实保证教育实习质量,保障实习生安全,教务处已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实习巡视检查的通知》,教务处、教学院、学科教学研究所和校领导带队巡视检查要形成实习生实习管理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对实习生的全面管理。

2.非师范实习和教育教学实践活动须参照本通知加强管理。未尽事宜或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管理科联系。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1010

 

本站原创 2016-10-10 17:32:1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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