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高教司函【2016】2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二.上报材料
1.《贵重仪器设备表》;
2.《教学实验项目》;
3.《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4.《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三.上报要求
1、《教学实验项目》各教学院务必在9月25日前指定专门人员通过网址:http://210.41.160.56/index.php录入完教学实验项目数据。
2.《贵重仪器设备表》(对于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才填报此表)、《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各教学院在9月21号前把电子稿和盖章的打印稿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经审核后由教务处实践科录入相应的软件系统。
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指定负责人和填表人,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上报。
联系人:尹绍全 郭海峰 电话:2276182
电子邮箱:921235785@qq.com
教务处
2016年9月8日
附件(点击下载):报送实践科相关表的模板
1、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2、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3、贵重仪器设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