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2017届师范生将在2016-2017( 上)学期参加实习,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1、各教学院于2016年6月18日前,组织学生到学校印刷厂领取《教育实习学生手册》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并安排实习动员会,认真宣讲《教育实习学生手册》和《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相关内容(如:实习生守则,实习任务与要求,成绩评定方式等)。
2、第17、18周由教务处组织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培训、支教实习学生培训、实习小分队宣讲活动和实习师生见面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本次实习周期为三个月(9月-11月),除支教实习学生以外,其他实习学生应在11月26日(星期六)返校。
6、实习生返校后,教学院组织学生开展实习交流和总结、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教学院应对每位自主实习学生进行讲课验收,学校将对自主实习的学生进行讲课抽测。
7、2017届师范生(含2013级师范本科生、2014级师范专科生、2015级师范专科生(两年制))在2016-2017(上)学期应完成缴费注册工作。
8、“国培计划”置换顶岗实习学生于9月中旬到顶岗学校,按照“国培计划”的时间要求进行顶岗实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实习指导教师选派
1、各教学院需重视指导教师选派工作,遴选责任心、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学科教学法教师承担实习指导工作,负责与实习学校协商食宿安排、实习生报到、实习过程管理等相关事宜,蹲点完成实习过程指导,具体工作职责与要求参见工作手册。
2、根据各教学院参与集中实习的学生人数和基地建设情况确定选派指导教师人数,具体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选派指导教师人数 |
1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2 |
2 |
政法学院 |
1 |
3 |
外国语学院 |
2 |
4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2 |
5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 |
6 |
化学学院 |
1 |
7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8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1 |
9 |
体育学院 |
1 |
10 |
美术学院 |
1 |
11 |
音乐学院 |
2 |
12 |
教育科学学院 |
2 |
合计 |
|
17 |
三、支教实习安排
在沐川县、金堂县、九寨沟县、市中区积木宝贝早教中心支教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安排汇总表(见附件1)中已明确安排,教学院不得修改。
四、集中实习安排
1、遴选品学兼优、教师教育能力强的学生参加优秀实习生小分队,并根据附件2中实习小分队实习岗位需求情况予以安排,参与实习小分的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得低于教学院集中实习总人数的10%,不得高于各实习学校提供的实习岗位数。
2、未参加实习小分队和支教实习的学生,根据附件2中非实习小分队实习岗位需求情况进行实习安排,不得高于各实习学校提供的实习岗位数。部分实习学校根据预安排阶段实习岗位需求数和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了实习学科和岗位供给数,岗位总数满足实习生需求。
3、各教学院严格按照《乐山师范学院2017届实习(师范类)安排汇总表》(见附件1)的规范进行填报(注意:学生联系电话需认真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