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13〕98号) 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同一学生不得参与申报多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2、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3、同一教师指导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
4、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于第6周星期五(4月8日)前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院。
2、教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并于第8周星期一(4月18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稿发送至542238026@qq.com,联系人:代丽,电话:2276233。
3、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
4、学校择优推荐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申报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附件:(点击下载)
1、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