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现启动我校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一、        申报基本条件

1. 实践基地由高校和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校企双方应签署有正式合作协议。

2. 建设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应在行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条件。优先支持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7+3”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 及“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等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

3. 优先支持参与各类国家级、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与合作方共同建设的实践教育基地。

二、申报材料

1. 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包括教育基地简介、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

2.建设任务的年度目标;

3. 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

 

请各教学院仔细研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4699),根据实际情况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1412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同时将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建设任务的年度目标发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26542958@qq.com)。

 

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4〕699号)

 

本站原创 2014-12-05 11:57:0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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