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非师范专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23〕7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2026届学期非师范生实习管理,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分管实践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实习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院专业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并制定实习安全应急预案。专业实习工作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实习计划,严格选派指导教师,明确实习责任与要求并提前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共同拟定2026届专业实习工作方案。
在本学期放假前,召开实习动员-安全教育会,告知学生实习安排和具体要求,宣讲实习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
二、强化安全教育
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安全工作, 多种措施加强实习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将安全管理贯穿整个实习工作始终,完善安全制度。实习过程中,各学院应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建立多方联动机制,细化风险隐患排查,做好台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每月至少展开一次安全教育会;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建立安全打卡机制,至少每周一次安全打卡,实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健全实习安全检查制度,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实习现场安全检查。
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行为规范、自救自护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特别是要把学生实习安全作为实习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相关安全规定,提前摸排并告知学生实习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学生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注意节假日期间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加强与学院、指导教师、家长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警,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三、非师范专业实习类型
(一)普通集中实习
由各学院统一安排,根据与学校签约合作的校外实习基地或实习单位实习岗位需求,提前安排落实学生实习岗位。实习学生人数较多的片区,应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带队赴岗,开展实习。
(二)自主实习
学生因自身原因确需自主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单位进行实习,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知情并同意、单位同意接收的基础上,持《乐山师范学院自主实习申请表》、《实习单位接收涵》报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实习工作。
四、实习安排
2026届非师范本、专科生本学期期末前按教学院安排到实习单位报到实习。学生于2026年5月20日前返校,确因就业或顶岗实习等原因无法按时返校者以及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生,教学院与学生应妥善处理,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五、实习检查
1.下学期开学后第1周,各教学院管理员督促专业实习课程负责人应在校实习实训管理系统中完成集中实习方案的安排、自主实习学生完成单位实习接收函的提交,并导出《2026届非师范学生实习安排及到岗情况汇总表》,逐一核实实习生到岗情况,报送教学部实践教学科。
2.实习期间,各教学院应通过指导教师、QQ群、微(博)信、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建立安全打卡机制,至少每周一次安全打卡,实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每月至少展开一次安全教育会,切实落实安全措施。
3.各教学院要求每位学生将实习期间汇报材料以稿件的方式反馈到教学院,作为实习考核的一项依据。教学院发掘表现优秀的实习生案例,不定期编发实习工作简讯。
4.教学院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进行实习现场安全检查和指导。积极做好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及基地建设,并及时做好通讯报道。
5.教学部将加强实习过程监控,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巡视抽检和调研,强化监督、指导。
六、实习成绩评定及总结
1.实习总成绩由教学院将“校外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校内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两项按照60%、40%的比例进行计算,按百分制记载于教学管理系统中。
2.自主实习学生“校内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由教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和实习前后实际表现进行评定。
3.各教学院组织召开专业实习总结会,撰写2026届专业实习总结报告。
七、材料报送及成绩入库
1.各教学院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组织学生离校前签订《乐山师范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附件1),并于学生离校前交由学院存档。
2.各学院于12月30日前报送《2026届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方案》、《2026届非师范实习统计表》(附件5)到教学部。
3.对于集中实习的学生:①各学院管理员在实习管理系统中完成新增实习基地添加;②相应专业实习负责人应在实习管理系统中完成集中实习方案的安排(实习实训管理系统教师、学生端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
4.对于自主实习的学生,离校前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2),在实习实训管理平台完成自主实习申请,上传《实习单位接收函》(附件3),并将两项材料纸质版交由学院存档。
5.下学期开学后第1周,各教学院应在学校实习实训管理系统中导出《2026届非师范学生实习安排及到岗情况汇总表》,逐一核实实习生到岗情况,报送教学部实践教学科。
6.加强过程管理,组织学生领取《专业实习手册》(各专业自行制定)、《专业实习总结、成绩鉴定表》、《实习生对实践基地评价调查表(非师范专业)》(仅集中实习),按照学校过程材料管理要求存档(关于加强非师范生专业实习过程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jiaowc.lsnu.edu.cn/info/1016/10851.htm)。
7.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按照学校非师范专业实习实训管理系统及全国大学生实习平台(https://sx.chsi.com.cn/htgl/school/index)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2276182
教学部
202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