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与《乐山师范学院非师范专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23〕79 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实习相关工作,确保近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安全,加强近期学生实习的过程管理。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本单位实习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组织学院做好风险隐患排查,严禁安排学生到存在汛情安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不明的地区和场所,同时与实习单位明确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相应实习安全应急预案,提前摸排并告知学生实习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实习工作期间的安全。
对于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及时报送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高度重视实习风险隐患和舆情热点,主动核实处置苗头性、线索性信息,切实将问题化解处置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小问题”酿成“大事件”。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防”字当头,远离危险。时刻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切实做好学生近期实习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
二、加强安全教育
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安全工作,多举措加强实习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安全,将安全管理贯穿整个实习工作始终,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与实习单位、学生家长联系,发挥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家长等多方联动作用,协同发力、齐抓共管,细化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风险整改措施,做好台账,及时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管理,实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应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进行安全警示。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行为规范、自救自护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要把学生实习安全作为实习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相关安全规定。
三、强化安全意识
学生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注意实习期间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加强与学院、指导教师、家长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警,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1.严格执行实习学生请销假制度。节假日期间离岗的同学应向学校指导教师报道假期去处,并提交由实习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的假条,各学院做好登记。
2.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安全。注意流行病防范和饮食卫生。
3.时刻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请假出行前务必关注天气变化及最新路况信息,如遇塌方、断桥、泥石流等情况,切不可贸然出行。出行务必选择有运营资质的合法车辆,切忌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与超载车辆。长途远行要尽量结伴,不要单独出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随时注意路面状况,特别注意路上的电瓶车、摩托车等机动交通工具,坚决规避交通意外风险。
4.注意用电、用气安全。一定注意安全用电、安全用气,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违章电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注意安全使用明火、热水,避免烧伤、烫伤。遇到危险,及时做好自我保护,同时报警并报告学校。
5.注意财产安全。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以防被盗;谨防推销、兑奖、代购、刷单、退款、兼职、试用商品、扫二维码、非法贷款、非法链接、冒充公检法恐吓、冒充好友老师通过网络及电话借钱等带来的各种诈骗,避免财产损失。
6.严格遵守乐山师范学院实习管理和实习单位管理规定。加强与学院、指导教师、家长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注意节假日期间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严禁赌博、酗酒、唱KTV,严禁到河边、湖泊涉水玩耍。
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