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师院教〔2024〕2号
各教学单位:
校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名单已发文(文件和详细名单见附件1)。为保证各团队建设取得预期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的“校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从2024年1月起,建设周期为四年。
二、各教学团队需按照《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及管理办法(修订)》(附件3)第十四条任务要求,结合团队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附件2),并按照建设目标及年度规划开展建设工作。《任务书》(一式三份)请于2024年3月7日前送交至教学部教研教改科(弘毅楼304A),电子文档发邮箱:1317626910@qq.com;学校签署意见后,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和教学部各存一份,作为团队建设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依据。
三、学校分批划拨教学团队建设经费,并严格执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制度,对于未通过中期检查或验收的团队,将不再继续拨付资助经费。
四、立项建设团队所在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对校级立项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组织保障、经费配套、政策激励等方面给予支持,以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2276181
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
2.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
3.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及管理办法(修订)
乐山师范学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