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174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川教函﹝2022﹞11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2年立项的32个省级教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1.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项目申报时预设的各项教学改革举措是否如期实施、计划解决的问题是否如期解决、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2.建设成果和应用推广情况:项目的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是否对推动我校相关领域教学改革和实践具有促进作用,是否具有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
3.项目特色:项目在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及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是否具有较高水平和自身特色。
二、验收要求
1.各项目填写《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见附件2),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项目结题验收严格执行教改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原则上重点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组织全省范围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专题研讨、推广交流活动及在全国性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累计不少于2次;一般项目在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正式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 ,或在省级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不少于1次。以“互联网+”大赛获奖团队指导教师身份申报的教改项目,所获奖项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
三、验收程序
1.学校按照省教厅要求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全校省级教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2.评审结果在官网进行公示。
3.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在高等教育教学项目申报评审平台填写结题验收项目相关信息,上传加盖公章的《2021—2023 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文件格式:doc、docx、pdf、mp4,可上传多个文件)。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支撑材料可只提供目录清单)报送教研教改科(弘毅楼304A)。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曾昌秀,联系电话:2276181,电子邮箱:10409409@qq.com。
附件:1.2021-2023年省级教改项目应结题名单
2.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
教学部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