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师院教〔2023〕107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专业建设递进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72号)要求,教学部组织开展了2023年本科专业建设递进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经各单位推荐,专家组评审,校园网公式无异议,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学校决定批准58项专业建设递进培育项目,其中包含14个重点建设专业梯队、16个培优建设专业梯队、28个提升推进专业梯队,正式发文及具体名单见附件1。为保证各个专业梯队建设取得预期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题工作:
1.专业所在单位应成立专家指导组,组织召开本单位专业建设递进培育项目开题报告会,积极支持并指导专业负责人开展研究与实践工作,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
2.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开题报告会上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填写好《乐山师范学院专业建设递进培育项目任务书》(附件2,一式3份),各单位汇总并签章后于2023年10月20日前交教研教改科,电子文档发邮箱:1317626910@qq.com;学校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组、所在单位和教学部各存一份,作为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依据。
二、有关要求
1.相关单位将立项结果通知专业负责人,支持专业负责人开展研究工作,确保研究有效实施。专业建设期间,专业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变更。
2.所有项目应本着“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的原则,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和研究计划认真开展研究与实践工作,对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应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推广运用。
3.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立项项目研究实践的管理工作,学校将严格执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制度,对进度迟缓、成效不佳的项目将采取停止经费划拨、撤销立项资格等措施。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276181
附件1:关于公布2023年本科专业建设递进培育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建设递进培育项目任务书
乐山师范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