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专业建设递进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202372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彰显办学特色,大力提升学校人才培养水平和整体办学实力,学校决定围绕打造教师教育专业特色、专业集群建设规划、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计划等重点发展战略,实施本科专业建设递进培育计划。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217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首批本科专业建设递进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专业已有基础,分批递进建设重点建设专业、培优建设专业和提升推进专业三个梯队。

(一)建设周期

专业建设递进培育项目周期一般为3年,建设周期内,专业规模与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专业特色和优势更加凸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更有成效,强有力地支撑硕士学位学科建设。

()建设目标

1.重点建设专业梯队:努力建设一批在省内有特色和优势明显的一流专业(应用型品牌专业)、一流课程,打造一支实践能力突出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不断提升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力争建成国家级专业。

2.培优建设专业梯队:对标省级一流专业(应用型品牌专业)建设标准,强化专业优势,力争建成省级一流专业(应用型品牌专业)。教师教育专业群全部通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

3.提升推进专业梯队:加强指导引领,对照《国家专业类教学标准》,加强条件建设,提高专业办学质量,建成校级一流专业,争创办学品牌声誉。

(三)各梯队专业建设任务

1.“重点建设专业梯队”,建设期内每个专业至少立项3项省级课程或教改(含“四新”项目)项目,出版2部优秀教材,力争立项国家级教学类项目。

2.“培优建设专业梯队”,建设期内每个专业至少立项2项省级课程或教改项目,出版1部优秀教材,非省级专业力争立项省级专业类项目。

3.“提升推进专业梯队”,建设期内每个专业至少立项3项校级课程或教改项目,建成校级一流专业。

二、申报条件

1.重点建设专业梯队:该梯队在省级一流专业、应用型示范专业、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等省级立项专业基础上择优遴选。已立项国家级专业自动纳入,不占名额,不划拨经费。

2.培优建设专业梯队:该梯队在未纳入重点建设专业梯队的省级专业,及校级优势特色专业、应用型专业基础上择优遴选。

3.提升推进专业梯队:未入选以上专业梯队的非新办专业纳入该梯队进行建设。

三、申报名额及要求

本次专业建设递进培育项目拟立项重点建设专业6-8个,各学院申报名额不超过1个;拟立项培优建设专业10-15个,各学院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本次入选培优建设专业梯队的非省级专业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专业,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一流专业。

未入选重点建设专业梯队和培优建设专业梯队的非新办专业,全部纳入提升推进专业梯队,按提升推进专业梯队建设要求开展建设。

各单位应组织学习学校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学院专业实际,做好规划,组建专班,多方论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积极申报建设相应梯队,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62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将初审后推荐项目的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二份)、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教学部教研教改中心(弘毅楼304B),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稿。

申报工作联系人:教学部教研中心 陈老师

电话:2276181; 邮箱:1317626910@qq.com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2.乐山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建设递进培育项目申报书

3.乐山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建设递进培育项目及汇总表

 


教学部

202365


2023-06-05 17:08:1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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