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与建设的通知

教务〔2021〕15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根据教育部、省教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更好培育省级、国家级项目,我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校级建设项目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 号)附件《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在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等6个研究与实践选题领域、22 个选题方向中,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名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

二、项目申报与管理

鼓励各学院打破学科壁垒,深度融合各学科专业,共同组建研究与改革实践团队,积极参与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建设与申报。

请各单位加强研究,统筹设计,精心选题,合理选定选题领域和方向,避免过度集中;严格把关,规范填报,集体打磨项目申报书,务必创建好、推荐出符合新文科建设要求的高质量项目。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经费划拨、激励奖励及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 3年。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3月23日前报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详见附件2)、汇总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到邮箱(10409409@qq.com),纸质材料交到教研教改中心(弘毅楼306B)(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2.3月30日前完成省级新文科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

联系人:李丽萍18081308195 曾昌秀1366836754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教学部

 2021年3月15日

 

2021-03-16 08:51:5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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