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0〕110号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改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教改成果的推广应用,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本次结题验收项目包括2015年以来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须准备的材料
1.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2.项目任务书一式一份;
3.研究(或实施)方案及其改革实施具体成效的过程材料、改革效果评价、项目研究总结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三、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申请表及有关佐证材料交所在教学院(机关各部门交教学部教研中心)。教学院认真组织专家评审,如实填写专家评审结论,并签署审核意见。
2.2021年元月8日下午下班之前,项目所在单位将结题材料(《结题申请表》、《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重点项目还须附上任务书和佐证材料)报送教学部教研教改中心。
3.教学部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进行备案审核,形成验收结论,报学校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四、其他说明
1.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请负责人务必提交延期结题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报教学部备案。
2.因人员变动大,请各学院仔细筛查本学院应结题项目并督促负责人按时结题。重点项目五年内不能结题、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四年内不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研教改项目,并纳入教学院当年绩效考核负面清单。
联系人:曾昌秀 电话:2271913 邮箱:10409409@qq.com
办公地点:弘毅楼306B
附件1:2020年校级教改项目应结题名单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3:2020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学部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