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导论课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征求教学院意见的基础上,讨论修改后,已经校领导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加强对专业导论课程的建设,教务处将开展对《专业导论课》建设的评估与检查。
特此通知
2017年9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导论课建设的指导意见
教务 [2017] 95 号
为深入贯彻《关于修订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乐师院教[2017]34号)和“关于开展《专业导论课》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务[2015]65号)”,进一步凸显我校本科专业特色,突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职业指导、人生引导,增强学生对专业的认同感,精心规划自身的学业。现就强化《专业导论课》教学目标及内容,改革教学模式与方法,加强教学管理与课程评价等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性质
《专业导论课》为专业基础课程,是面向新生开设的专业学习必修课程。其设置应充分体现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与优势,发挥学生专业学习的导向作用。课程设置16学时、1个学分,开设学期为第1学期,兼顾课内与课外、课堂讲授与行业观摩学时比例。
二、教学目标
《专业导论课》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理念与培养规格,知晓本专业学科结构,认识专业前沿及动态,了解本专业所要求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与课程体系,了解毕业后可从事的专业工作方向;让学生对本专业获得专业认知,激发学生选择本专业的兴趣;让学生知晓本专业的社会前沿及就业前景,以此做好学业和人生规划。
三、教学内容
《专业导论课》教学内容主要围绕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职业生涯、专业前沿、学业规划四个方面进行。专业导论应起到宣介的作用,简介办学成就和办学特色,让新生对所学专业产生兴趣,为后续专业学习做好铺垫。职业生涯需要告诉学生学完本专业可以从事何种工作,可以胜任何种岗位,引导学生关注目标工作领域和工作信息。专业前沿以不同视角为学生指引发展方向,发掘专业学习的后续能力,培养通适性、应用型综合素质,引领学生尽早确定自己的发展方向。学业规划基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大纲、学习方法、学习资源等为学生解析学业要求,有效提升未来就业竞争力。
四、教学建议
学校提倡教学院组建各专业导论课程教学团队,主讲教师可以由教学管理人员、专业课教师代表、行业专家和优秀校友、高年级学生代表或学生助理等组成。各专业负责人从课程整体和顶层设计教学内容,开展主题式、模块化、讲座式、融合式等系列教学,确保导论课程的结构完整,向学生介绍丰富的国内外学习媒介、资源网站,推荐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理工科类应用型专业应加强实验实训(平台)及行业、企业的观摩学习。
主讲教师应当精心准备好教学课件,PPT呈现应当多样化、图文并茂,多用数据和图片说话,宜用通俗的语言加以讲解。教学方式宜讲座与报告、音频与视频、互动与交流结合,形成多模态的教学范式。导论课程教学应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帮助学生获得清晰的专业认知,有关的信息须准确和客观。
五、教学管理
专业导论课程的教学由各教学院负责管理,由专业负责人(系部主任)负责实施。专业导论课程的教师宜相对稳定,以利于在后续各级新生入学时担任课程主讲教师。专业负责人应当统筹和协调教学模块、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及教学分工,确保形式与内容、模式与方法、校内与校外、专业与行业的一致性和互补性。主讲教师(团队)应立足于课程建设的高度,做好导论课程的教学设计,认真总结课程的教学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教学资源。教务科长和教学秘书应加强各专业导论课程资源包的建设,以便学生进行自主学习。
六、教学评价
教学院应对各专业导论课程进行教学评估。教学院可以采用教师调查表、学生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学生评语、网络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得教与学的信息,并作为今后教学内容设计、授课教师遴选、教学形式开展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课程建设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七、学业评价
专业导论课是一门开放性课程,其作用和效果具有延时性。学生通过阶段性、系列化、多样性的课程学习应对专业从感性认知上升到理性认同。学生的课程考核与评价可以为下列之一:学习感想、课堂演讲、学业(生涯)规划、行业调查、社会实践等。学生的课程成绩可以由教学团队、授课教师等予以多元、多样综合评价。
八、质量监控
教务处每学年将通过专业负责人的总结汇报、师生研讨座谈、资料查阅等,对各专业《专业导论课》的教学计划、教学实施、教学效果及学生的学习成效、考核评价、成绩认定等情况进行了解,进行课程评估。教学院需加强对课程、教学的督促和检查,不断完善课程建设材料,为学生提供高品质的课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