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切实提高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的改革成效,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决定对本年度符合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结项条件的试点课程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本次结项验收课程范围为已按要求完成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任务的课程,具体见《2017年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拟结项名单》(附件1)。
二、结项验收方式
1.试点课程任课教师对课程改革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向所在学院提交《乐山师范学院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结项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任务书》、《课程改革总结报告》、改革实施的相关过程材料(如教学工作计划、教案、课件、有关图片或视频、学生作业等);以及体现课程改革成效的相关支撑材料(如学生作品、自编教材(讲义)、教学效果问卷调查结果或者学生评价、教研教改论文等)。
2.有结项课程的教学院组织专家,严格按照《任务书》以及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建设的有关要求进行评审,在《结项申请表》上签署评审意见,并报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对拟结项的试点课程进行听课检查,对教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并予以公布。
三、有关说明
1.请相关教学院严格按照试点课程结项要求,认真组织专家评审,做好此次课程结项验收工作。2017年12月22日之前,将《乐山师范学院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结项申请表》(纸质和电子)、《2017年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和电子)交教务处教研科,其他材料(《任务书》、《课程改革总结报告》、改革实施的相关过程材料,以及体现课程改革成效的相关支撑材料)由各教学院存档备查。
2.此次验收不能结项的课程,须重新设计改革方案继续实施课程改革。
3.联系电话:2271913 邮箱:635487794@qq.com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017年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拟结项名单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结项申请表
附件3:2017年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试点课程结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