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奖励普教领域(包括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取得教学成果的创造性劳动,鼓励在教学活动中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学成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四川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六届省普教教学成果评奖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2013年7月—2017年6月期间,我校在册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在普教领域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六届普通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川教〔2017〕6号,附件1)要求,如实填报《四川省普教教学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附件3)和《四川省普教教学成果奖简述书》(附件4),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详见附件2《四川省第六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奖实施办法》),同时电子文档发教研科(详见联系人及邮箱)。
2.各单位须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并于2017年8月25日前将全部材料(评审书、简述书、支撑材料)一式六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教研科李老师 电话:2276262 邮箱:635487794@qq.com
附件:(附件下载请点击“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六届普通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川教〔2017〕6号)
2.四川省第六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奖实施办法
3.四川省普教教学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4.四川省普教教学成果奖简述书
5.四川省普教教学成果申奖公示
乐山师范学院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