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制订(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乐师院教[2015]41号)的要求,结合学校近期工作安排,第二批教学大纲(第2-4学期课程)的制订(修订)和教学院(部)审核工作完成时间调整到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内,即2016年3月11日(第二周星期五)前提交第二批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和纸质汇总表。
请各教学院(部)充分利用寒假时间,积极组织相关教师,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制订(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乐师院教[2015]41号)中的编写要求,认真制订(修订),严格审核,尤其要注意避免第一批大纲中存在的学时学分、课程名称等与培养方案不一致、未按相应模板填写教学大纲、内容填写不完整(学分、学时分配未标注,分、总学时不符)、照搬其他高校大纲等突出问题,严把大纲编写质量关,新版大纲制订(修订)完成后将统一印制成册。
教务处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