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导论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5]65号

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关于制订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凝练我校本科专业特色,增强学生专业认知和认同,现就《专业导论课》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性质

《专业导论课》是面向新生开设的专业学习的先导性课程,是基于学科知识和学科导论设置的专业课。《专业导论课》的设置应充分体现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与优势,切实发挥学生专业学习的导向作用。

二、课程目标

《专业导论课》的目标是整合原入学教育中的专业教育内容,通过对专业性质、培养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课程设置及就业前景和领域的介绍和体验,使学生了解本专业的学习要求及学习方式方法,知晓专业对应的行业发展特点及其对人才的标准、要求,初步树立起专业意识和学习发展目标。

三、课程建设

(一)《专业导论课》的建设涵盖我校现设所有本科专业,《专业导论课》以专业类或专业(方向)为单位建设,课程名称为“**专业(类/方向)导论课”。

(二)课程建设实行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牵头制定《专业导论课》建设方案,负责课程建设及实施。课程建设负责人应由本专业学术造诣高、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个别艺体专业除外)的教师担任。

(三)课程建设方案应包括:

1.课程教学大纲。按照课程教大学大纲体例编写,课程内容设置原则上应包括:专业发展状况、特色与优势、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学习方法、教学资源情况、就业取向及行业概况、职业规划指导等。

2.课程团队建设。课程负责人会同本专业骨干教师、相关行业专家、管理人员组建课程教学团队。课程团队建设包括课程负责人简介、团队成员介绍及教学分工等。教学院应加强行业专家的遴选,确保课程建设和实施的有效性。

3.课程资源与条件建设。结合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为有效实施专题教学、开展到行业/企业一线观摩、访谈、体验等教学活动,加强资源与条件建设,为课程实施提供保障。

(四)有条件的教学院,可将《专业导论课》建设统筹纳入在线课程建设范围,学校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导论课》,认真研究课程建设方案,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加强指导和审核,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各教学院于2015年暑期完成所有专业(类/方向)《专业导论课》建设,确保下期开学课程顺利开设。《<专业导论课>建设方案》留存教学院备查。

(三)教务处将在下学期开学后组织《专业导论课》建设和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并对实施效果好的教学院给予奖励。

 

                                   教务处

                               2015年7月9

 

本站原创 2015-07-09 10:06:5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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