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学校“推进综合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战略,学校决定开展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并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生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针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巩固完善、改革创新,系统设计、整体优化,切实提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与要求
(一)以生为本,分类实施
1.各专业根据专业与学生特点,紧密结合行业/企业需求,针对不同类型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科学选择,合理定位。
2.各专业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加强学生职业首岗胜任能力培养。每个方向开设的课程应瞄准就业市场,体现我校及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
3.加强职业沟通、团队合作、自我管理(学习)、解决问题、信息处理、创新创业等普适性、跨职业的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为学生未来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职业核心能力培养要贯穿在所有课程之中。
4.充分考虑学生就业、创业和继续深造等不同要求,构建多元化、多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设计多样化课程体系,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5.继续深化卓越教育人才培养计划、教改实验班、IPD项目以及第二专业、辅修专业等改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
(二)优化课程,增强应用
1.课程体系应从“理论取向”转向“实践取向”,突出其实践性,建立以应用为特征、职业能力(职业首岗胜任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2.通识教育课程。减少通识教育必修、选修课程学分,加强与专业教育的融合,增强其应用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可由辅修、第二专业、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冲抵。在通识教育必修课中加强素质基础课程,各专业至少安排4个学分。
3.专业课程。适度提高专业课程学时学分;增设专业导论课程、项目类课程、创新创业的课程或教学内容,以及行业专家课程、职业资格证书的课程或教学内容。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参加学科竞赛与科技创作等创新活动。
4. 教师教育课程。根据《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以及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要求,增加课程门数与学时学分,构建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
5.实践教学。增强实践教学的完整性、层次性、实效性。增加实践教学学时学分;强化课程实践,应独立设置学时学分落实实践性课程。
6. 素质与能力拓展。素质与能力拓展是与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相统一的学习内容,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学生毕业必须完成的教学环节。增设大学生品行教育与实践、大学生经典阅读、就业指导等必选课程与项目。
(三)能力为本,强化实践
1.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与目标、要求,构建认知性实践、基础性实践、综合应用性实践和创新创业性实践四层次有机衔接的实践教学体系。
2.探索“实践——理论——实践”的实践教学新模式,实施四年全程设计实践教学,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明确本专业每年的实践教学内容和安排,建立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一体化课程体系。
3.增加实践教学学分比例,按照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的理工、艺体类专业和非师范的经管文法类专业等不同类别设置不同比例的实践学分。
4.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问题,开发以专业综合训练为目的的项目类课程,让学生在做中学,在做中增长能力。
5.继续深化应用性毕业论文(设计)改革,进一步增强毕业论文(设计)的多样性和有效性,每个专业要明确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类型,包括国外游学考察报告等。工科专业一般只做毕业设计,不再做毕业论文。
(四)协同育人,深度融合
1.整合专业理论和一线经验,发挥校内教师和一线专家的团队合力,设置与行业/企业合作开设的课程,以及行业/企业专家单独开设的课程。
2.统筹考虑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第一课堂专业学习应延伸融入第二课堂活动;第二课堂应将专业学习与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注重促进学生成长的实效 。
3.各专业应设置一定数量的课程,探索在线网络学习与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自主学习等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减少课堂讲授的学时数,促进学生学习能力、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4.谨慎探索一些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由有足够资质、符合专业教育标准的企业外包。
三、人才培养方案框架
(一)培养方案的组成内容
见附件1 《2015版XXX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
1.培养目标
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总目标:培养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基础扎实、专业过硬,具有职业首岗胜任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依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总目标,充分结合专业定位和企业/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确定有前瞻、可达成的专业人才培养具体目标,准确、清晰表述,应明确毕业生就业领域与性质、体现学生就业的社会竞争优势及可持续发展的特点、突出专业自身的人才培养特色。
2.规格要求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专业所对应的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类型、特点,细化本专业毕业生知识、能力和基本素质三方面各自的内涵及目标要求。
同时,理清知识、能力、素质与培养目标之间的合理的逻辑关系,知识、能力、素质与课程之间的对应关系。以矩阵图的形式,明确培养规格要求中的知识、能力、素质与设置课程与环节的对应关系(基本体例参考附件2)。
(三)学期、学分与学时
1.学期
实施春、秋季两学期制,每学期教学周由原来的16周延长为17周,增加1个实践教学周,以此深化短学期改革。实践教学周原则上在期末考试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各教学院确定。
2.学分与学时
毕业总学分: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的理工、艺体类专业为175学分左右,非师范的经管文法类为170学分左右(学校《本科专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各专业可以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在10学分之内合理浮动。
课内总学时:各专业控制在2300左右,在200学时内合理浮动。
(四)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包含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含师范专业的教师教育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以及素质与能力拓展环节。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两个类别(见表1)。
表1 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安排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
模块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
学
时 |
周学时 |
课内
讲授
学时 |
实验实践
学时 |
课外自主学时 |
开设学期 |
备注 |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
思想政治教育 |
|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
3 |
48 |
3 |
|
|
|
|
该模块课程的具体实施见学校有关思政类课程改革的实施办法。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48 |
2 |
|
|
|
|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32 |
2 |
|
|
|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6 |
96 |
4 |
|
|
|
|
大学英语 |
|
大学英语(1) |
4 |
48 |
3 |
48 |
|
|
|
第一、二学期为通识课程,全校学生修读;第三、四学期为模块化选修课程,各专业可以结合专业应用设置。 |
|
大学英语(2) |
4 |
64 |
4 |
64 |
|
|
|
|
大学英语(3) |
2 |
32 |
2 |
32 |
|
|
|
|
大学英语(4) |
2 |
32 |
2 |
32 |
|
|
|
信息技术 |
|
信息技术基础 |
1 |
32 |
3 |
16 |
|
16
|
1 |
“信息技术基础”实施考试过关制,考试过关的学生可以免修。“信息技术应用方法与实践” 紧密结合专业应用需求设定课程。 |
|
信息技术应用方法与实践 |
3 |
48 |
3 |
24 |
24 |
|
2 |
大学体育 |
|
大学体育1 |
1.5 |
32 |
2 |
1 |
24 |
8 |
1 |
大学体育1为体育基础课大学体育2、3完成俱乐部选项课程;大学体育4完成教师指导课程与课外活动积分。 |
|
大学体育2 |
3 |
64 |
2 |
|
|
|
|
|
大学体育3 |
|
大学体育4 |
1.5 |
32 |
|
|
|
|
|
素质基础 |
|
大学语文 |
2 |
48 |
2 |
|
|
16 |
|
各专业自行确定课程(可以不限于该四门课程),不少于4学分。大学语文、大学数学至少选择1门。课程内容、具体开课学期由学生所在学院与开课单位商定。 |
|
大学数学 |
3 |
48 |
3 |
|
|
|
|
|
应用写作 |
2 |
48 |
2 |
|
16 |
|
|
|
信息资源检索与利用 |
1 |
16 |
1 |
|
|
|
|
|
沟通与交流 |
1 |
32 |
1 |
|
|
16 |
|
|
…… |
|
|
|
|
|
|
|
合计 |
40 |
32 |
|
|
|
|
|
|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
综合素质 |
由学生自主选修8学分,不得选择与所在专业的专业课相同或者相近的课程。 |
2.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拓展课(见表2)。专业课程设置应充分考虑课程前后衔接的逻辑性,注意归并、重组部分内容重叠、分散设置的课程,合理分配基础课、方向课和拓展课的比例。
(1)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着重强化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能力,为学生学习后续课程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必要基础。具体课程设置要结合《专业目录》的有关要求,做到少而精。
在第一学期应开设至少1个学分的专业导论课,让学生准确理解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目标和要求,主要课程,就业去向等。该课程可以采取专题教学与到行业/企业一线观摩、访谈、体验的方式,专题教学由教学经验丰富的资深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等专门进行讲授。
(2)专业方向课
每个专业应对应行业/企业的岗位、岗位群(就业方向)的要求设置特色鲜明的专业方向与课程体系,着力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特别是首岗胜任能力。
——每个专业设置与行业/企业合作开设的课程,以及行业/企业专家单独开设的课程,总共不少于3门。
——专业方向课程中应设置有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课程或内容,以提高学生执证率。
(3)专业拓展课
专业拓展课是为拓宽学生专业知识和能力而开设的课程,学生一般从第5学期开始选修。
——专业拓展课中可开设针对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跨学科专业模块选修课程。可采取单独开课或随班修读的方式进行学习。
——各专业应结合讲座、报告等形式开设新课程,注重反映行业/企业的新技术、新标准、新方法和学科专业前沿新理论。
表2:专业课教学安排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
模块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
学
时 |
周学时 |
课内
讲授
学时 |
实验实践
学时 |
课外自主学时 |
开设学期 |
备注 |
专业课程 |
专业基础课
(必修)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专业
方向课
(必修或选修) |
…方向 |
|
|
|
|
|
|
|
|
|
如果设有不同方向,学生选择一个方向修读,一经选定,须修读完该方向的所有课程。 |
|
|
|
|
|
|
|
|
|
…方向 |
|
|
|
|
|
|
|
|
|
|
|
|
|
|
|
|
|
|
专业拓展课
(选修)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3.教师教育课程
教师教育课程是针对师范专业学生开设的一类专业课程,课程体系见表3。
表3 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安排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
模块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总
学
时 |
周
学
时 |
开设
学期 |
课内讲授学时 |
实验实践学时 |
课外自主学时 |
备注 |
教
师
教
育
必
修
课
程 |
通识
课程 |
|
心理学 |
4 |
64 |
4 |
3 |
|
|
|
“心理学”、“教育学”课程包括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中的有关建议模块内容 |
|
教育学 |
4 |
64 |
3 |
4 |
|
|
|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2 |
32 |
2 |
4 |
|
|
|
|
教育政策法规与师德 |
2 |
32 |
2 |
6 |
|
|
|
学科
课程 |
|
中学学科教学类课程 |
不少于4学分,各专业自行确定课程。 |
合计 |
16 |
|
|
|
|
|
|
|
教
师
教
育
选
修
课
程
|
通识
课程 |
|
书写技能 |
1 |
16 |
2 |
2 |
10 |
6 |
|
学生在此模块中至少选修4学分(学分计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
|
教师专业发展 |
1 |
16 |
2 |
3 |
16 |
|
|
|
中学生心理辅导 |
1 |
16 |
2 |
4 |
10 |
6 |
|
|
中外教育思想选讲 |
1 |
16 |
2 |
4 |
16 |
|
|
|
教师语言 |
1 |
16 |
2 |
4 |
10 |
6 |
|
|
教学设计原理 |
1 |
16 |
2 |
5 |
12 |
4 |
|
|
班主任工作 |
2 |
32 |
2 |
5 |
20 |
12 |
|
|
教师礼仪 |
1 |
16 |
2 |
6 |
10 |
6 |
|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1 |
16 |
2 |
6 |
12 |
4 |
|
学科
课程 |
|
中学学科教学类课程 |
2 |
此模块至少2学分(计入专业选修课程) |
合计 |
6 |
|
|
|
|
|
|
|
4.实践教学
——除学校统一安排的实践教学内容外,各专业自行设计该环节内容与学分(实践教学安排见表4)。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课程实践(实验、实训、课程见习、课程设计、课程学习展示、课程论文)、专业见习、毕业实习、试讲试教(师范专业)、专业技能训练、专业实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
——根据各专业特点,原则上应设计整合实验、整合实训与整合实习,课程实验、实训、实习达到16学时及以上的应作为单独课程开设。各专业一般在第4—6学期每个学期至少开设1门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问题,以专业综合训练为目的的项目类课程。
——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设置,原则上,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的理工、艺体类专业专业不应少于总学分的30%;非师范的经管文法类专业不应少于总学分的20%,其中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改实验班等所属专业根据有关项目的标准和要求设置。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尽量安排在实践教学周、寒暑假、第七、八学期集中进行。
表4 实践教学安排表
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学期 |
实施及考核 |
备注 |
师范专业(必修 学分) |
|
教师技能 |
3 |
|
1-8 |
强化训练、修读课程等,学校测试,证书式管理 |
|
|
试讲试教 |
2 |
|
6 |
分散训练,教学院、学校两级考核 |
|
|
教育见习 |
3 |
|
1-6 |
分散在不同学期,集中见习至少3次,教学院组织考核 |
至少3学分 |
|
教育实习 |
12 |
|
7或8 |
安排在第7学期,教学院组织考核 |
|
|
毕业论文(设计) |
6 |
|
8 |
根据专业特点在第8学期及之前完成;多样化选题及完成形式;教学院考核、学校组织抽查盲检。 |
|
|
…… |
|
|
|
|
|
非师范专业(必修 学分) |
|
专业见习 |
3 |
|
1-6 |
分散在不同学期,集中见习至少3次,教学院组织考核 |
至少3学分 |
|
专业实习 |
12 |
|
7或8 |
师范专业第7学期,非师范自行确定;教学院组织考核 |
|
|
毕业论文(设计) |
6-8 |
|
8 |
根据专业特点在第8学期及之前完成;多样化选题及完成形式;教学院考核、学校组织抽查盲检。 |
人文社科、艺体类6学分,理工类6-8学分 |
|
…… |
|
|
|
|
|
5.素质与能力拓展
素质与能力拓展主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内容的第二课堂实施(素质与能力拓展环节安排见表5)。
——素质与能力拓展环节包括学校统一设定的必修类和各专业自主设定的选修类。
——除学校统一安排的内容之外,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主设计,学生处、招就处、校团委等单位协同各教学院共同搞好该环节设计,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每个学生至少获得10学分,纳入毕业授位总学分。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不得由学业课程学分冲抵。学生获得专业自设学分超出4个以外的,经过认定可以冲抵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专业课学分,其中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的冲抵由学生处、校团委认定,专业课学分的冲抵由教学院认定。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之外的创新与附加学分管理办法由学校团委制定。
表5 素质与能力拓展环节安排表
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学
期 |
实施 |
备注 |
学校统一
(必修
学分 |
|
军事训练与教育 |
1 |
1周 |
1 |
学校武装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 |
|
|
大学生品行
教育与实践 |
2 |
|
|
由各教学院主要以操行分评定方式组织实施,学工部进行指导和管理 |
|
|
大学生经典阅读 |
1 |
|
|
各教学院组织实施,分散进行,学工部负责指导和管理 |
|
|
就业指导 |
1 |
16 |
6 |
各教学院组织实施,招就处负责指导和管理 |
|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1 |
|
|
教科院与各教学院组织实施,分散进行,学工部负责指导和管理 |
|
专业自设
(选修
学分 |
|
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主设定 |
各专业自行设计及安排 |
内容主要包括过程参与类和成果取得类。过程参与类如专业技能训练活动、社会调查与实践、学科前沿讲座、志愿者活动等;成果取得类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SYB创业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过级证书等。各教学院组织实施与考核。 |
|
(五)其他
1.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为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为非本专业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条件,每个专业应制订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参照学校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有关管理办法),明确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课程设置(见表6)。课程修读可以采取单独开课或随班修读的方式进行。
表6: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课程教学安排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
模块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
学
时 |
周学时 |
课内
讲授
学时 |
实验实践
学时 |
课外自主学时 |
开设学期 |
备注 |
第二专业课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辅修专业课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各类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学院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教改试验班等所属专业,要根据相关项目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四、有关说明
1.学分计算:原则上理论课课堂教学16学时计1学分;课外自主学习(网络学习)32学时计1学分;实验、公共体育及各专业的技术技能实训等实践性课程的学分按一般课程的0.5到0.8折算;见习、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综合性、独立性实践环节,一般按每周1学分,在不减少学时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压缩学分。
2.课内学时分布和安排:学期课时分布和周课时安排要合理,留给学生充分的消化和理解的时间,并为学生发展自己的志趣、潜力和特长留有空间。周学时(含实验课)原则上控制在25学时以内。
3.专业基本信息:应包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门类、标准学制、专业所属学院、适用年级等信息,有关信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按照2012年专业整理后我校各本科专业情况准确填写。
4.主干学科及核心课程:依照《专业目录》确定专业所属主干学科,参考《专业目录》要求确定专业核心课程。
5.毕业授位: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达到授位要求,授予教育部《专业目录》规定的学位。
6.教学大纲:各专业根据所制订的新的培养方案,组织制订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
7.课程代码和名称:为抓好课程的基础信息建设,同时为迎接教育部审核评估提前做好准备,以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对课程信息进行梳理和规范,并最终通过网络平台提交。
8.本次制订的培养方案自2015级起执行,15级之前的年级也可根据本方案制定有关意见进行适当调整。
五、制定工作要求
1.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是各教学院的“1号工程”,院长是第一责任人,须牵头统一进行。各学院要成立方案制定专门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及职责,确保方案制定高质量完成。
2.本次培养方案制订,应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更广泛、深入地征求各方面建议,尤其是征求行业/企业一线专家的建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组织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专家不少于3人)的专家小组进行会审和研讨。各专业在制定培养方案时,须同时完成培养方案制定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4)。
3.学校将组织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通过后予以定稿。
4.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应严格按照该项工作的日程安排(见附件5)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