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制定了《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请各教学院及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学习本方案,围绕方案,尤其是“课程设置”部分,研究讨论,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以保障《方案》的顺利实施。意见建议请于4月8日前书面反馈至教务处教研科。
附: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育课程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了适应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满足基础教育改革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要求,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办学定位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 课程方案要从国家和区域人才战略的高度出发,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求,体现课程的科学性;
2.课程方案要按照教师专业标准,为基础教育培养职业道德水平高、专业能力过硬、终身学习能力强的合格师资,体现课程的专业性;
3.课程方案要吸纳先进的教育理念,紧跟基础教育改革现实,体现课程的创新性。
二、课程目标
教师教育专业学生通过教师教育课程的学习,成为基础教育需要的合格教师:
1.具备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树立敬业爱岗的专业情意和专业精神;
2.具有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观和教育观,树立坚定而正确的教育信念,切实履行教育责任;
3.具有理解学生、教育学生、发展自我的知识和能力;
4.具有观摩教育实践、参与教育实践、研究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
三、课程设置与实施说明
(一)总体说明
1.本方案中的课程体系设置针对中学教师的培养,实施范围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日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共13个本科专业。
2.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和科学教育等本科专业的教师教育课程方案,由各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自行制定。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以及旅游管理四个职教师资培养专业的教师教育课程方案,由各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
3.各专科师范专业的教师教育课程方案,由各专业所在学院参照此方案自行制定。
4.各师范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将本方案中的教师教育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设计。
5.本方案中的教师教育课程从2013级开始实施。
(二)课程结构
教师教育课程设教师教育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包括通识课程、学科课程以及实践课程(具体参见《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总表》)。
(三)学分设置
中学教师教育课程要求修满41学分,其中必修课程33学分,选修课程8学分;通识课程18学分,学科课程8学分,实践课程15学分。
(四)考核评价
教师教育课程的考核方式,根据每门课程的特点,由课程的实施单位确定。对学生的评价实行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评价贯穿于课程的全过程,终结性评价是对课程全部学习结果的综合评价。
四、课程建设
为更好地实现教师教育课程的培养目标,各有关课程实施单位要认真组织调研和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课程建设方案,加强课程建设。建设的内容包括:
1.课程方案完善和内容体系建设:各专业要根据此方案的规定,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拓展各类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吸收学科前沿知识、教育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在此过程中,制定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大纲,加强教材的选用、编撰或者讲义的编写等工作。
2.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利用校内外资源,通过教师教育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校外优质课程移植等途径,建设高水平教师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为师生提供更多优质的教和学的资源。
3.教学模式、方法、手段与评价改革:探索并设计有效的教学模式与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方式。
4.任课教师培训:教师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课程的目标、内容、教学及评价,并很好地实施课程。
五、课程设置
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总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
模块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
学
时 |
周学时 |
开设
学期 |
课堂讲授学时 |
实验实践学时 |
开课
学院 |
备注 |
教
师
教
育
必
修
课
程 |
通识
课程 |
中学生发展与学习 |
3 |
48 |
3 |
2 |
|
|
教科 |
“中学生发展与学习”含“儿童发展”及“中学生认知与学习”两个模块;“课程与教学”含“课程设计与评价”及“有效教学”两个模块 |
学校教育发展 |
2 |
32 |
2 |
3 |
|
|
课程与教学 |
2 |
32 |
2 |
4 |
|
|
教师语言 |
2 |
32 |
4 |
D1/2 |
24 |
8 |
文新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2 |
32 |
2 |
4 |
|
|
物电 |
班级管理 |
1 |
16 |
4 |
D2 |
12 |
4 |
教科 |
中学生心理辅导 |
1 |
16 |
4 |
D3 |
|
|
教师职业道德 |
1 |
16 |
2 |
D3 |
|
|
学科
课程 |
中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 |
1 |
16 |
4 |
D2 |
|
|
各学院 |
中学学科教学设计 |
3 |
48 |
3 |
5 |
32 |
16 |
实践
课程 |
教育见习 |
3 |
|
|
|
|
|
教育实习 |
12 |
|
|
|
|
|
合计 |
33 |
|
|
|
|
|
|
|
教
师
教
育
选
修
课
程
|
通识
课程 |
教育哲学专题 |
1 |
16 |
|
|
|
|
教科 |
学生在此模块中至少选修2学分 |
中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 |
1 |
16 |
|
|
|
|
教育研究方法 |
1 |
16 |
|
|
|
|
教育政策与法规 |
1 |
16 |
|
|
|
|
中学教师专业发展 |
1 |
16 |
|
|
|
|
中外教育思想选讲 |
1 |
16 |
|
|
|
|
教科 |
学生在此模块中至少选修2学分 |
教育热点问题专题 |
1 |
16 |
|
|
|
|
学校管理专题 |
1 |
16 |
|
|
|
|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
1 |
16 |
|
|
|
|
教育案例评析 |
1 |
16 |
|
|
|
|
教师礼仪 |
1 |
16 |
|
|
|
|
学科
课程 |
中学综合实践活动 |
1 |
16 |
|
|
|
|
各学院 |
此模块共4学分。“中学综合实践活动”由各教学院确定是否开设,如不开设,以其他教师教育课程替代。 |
*学科教育理念与教学技能类课程 |
3 |
48 |
|
|
|
|
合计 |
8 |
|
|
|
|
|
|
|
说明:1.“D”为短学期;2. “学科教育理念与教学技能类课程”由各教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设置。3.教师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课学期由教科院和各教学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