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专业建设年度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乐师院教[2010]3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0年立项的校级重点专业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0年立项的校级重点专业(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重点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改革与建设措施、取得的成效;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各专业自查,填写《重点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表》(附件2),并准备有关佐证材料。

——年度考核时,教务处组织人员到教学院进行检查。

四、有关说明

1.重点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行动,是推动学校所有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年度总结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有关准备。

2.《重点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表》于20121210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刘佳龙    电话:2276363   邮箱:jiaowc@lsnu.edu.cn

 

附件12010年校级重点专业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表 

 

                                   

    教务处

2012年11月26日

本站原创 2011-11-26 15:32: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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