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乐师院教[2010]3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0年立项的校级重点专业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0年立项的校级重点专业(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重点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改革与建设措施、取得的成效;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各专业自查,填写《重点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表》(附件2),并准备有关佐证材料。
——年度考核时,教务处组织人员到教学院进行检查。
四、有关说明
1.重点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行动,是推动学校所有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年度总结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有关准备。
2.《重点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表》于2012年12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刘佳龙 电话:2276363 邮箱:jiaowc@lsnu.edu.cn
附件1:2010年校级重点专业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表
教务处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