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一步推进“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教函〔2012〕120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本科院校2012年“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川教函〔2012〕18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立项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本科院校2012年“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川教函〔2012〕182号)中我校立项的9个大项目和84个子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是对各个大项目和子项目建设的进展和成效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针对项目建设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各教学院组织自查,并准备有关佐证材料。其中,专业综合改革大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专业综合改革大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2);专业综合改革子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子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3-10),其中的“特色专业”属于校级重点专业的填写重点专业建设年度检查表。
——年度考核时,教务处组织人员到教学院进行检查。
四、有关说明
1、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院此项检查工作。
2、2012年12月7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检查表(一式两份),并将检查表及相关材料交到所在学院;12月14日前,各学院完成对所有项目的检查,并将年度检查表(一式一份)和年度检查汇总表交教务处教研科。
3、2012年12月下旬,教务处组织人员,结合年度检查表,到相关教学院对所有项目进行年度检查。
联系人:刘佳龙,电话:2276262。
邮箱:jiaowc@lsnu.edu.cn
附件1:2012年“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汇总表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2012年专业综合改革大项目年度检查表
附件3-10:乐山师范学院2012年专业综合改革子项目年度检查表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