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 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1〕580 号)文件(以下简称《申报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组织
此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不同于以往以单个项目如精品课程的形式申报,要求按照立体式、系列化、集成式的建设思路,以学科、专业或实验(实践、实习)教学中心为平台,进行整合申报。因此,从项目和人员组织上,可以在各单位内部或跨单位,依托某一平台组织项目申报。
二、项目类别
此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中的项目包括四个类别、13个项目:
第一类:学科建设,含1个项目,即优势学科(此类项目由学科建设处组织申报)。
第二类:专业综合改革,含6个项目,即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优秀教材。
第三类:实践教学,含4个项目,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大学生实验创新项目;大学生能力竞赛与训练项目。
第四类:其他,含2个项目,即教学改革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共享项目。
以上项目中,除“教学改革项目”可纳入 “专业综合改革”或“实践教学”类别下组织外,其他项目按所属类别组织申报。
以上项目申报包括在现有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遴选申报,及申报新项目两种情况,其中:
属于仅在现有省级项目中遴选的有: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属于申报新项目的有: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优秀教材,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大学生能力竞赛与训练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共享项目。
此外,特色专业和教学改革项目除在现有省级项目中遴选外,也可以申报新的项目。
三、材料准备相关说明
1、申报书:
此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书由两个部分组合构成:一是《四川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表1),二是《四川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子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表2)。表1与表2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表1确定1个总项目,统领表2的子项目;表2的子项目支撑表1的总项目。就表中有关数据填写作如下说明:
表1:
(1)“项目类别”:指“专业综合改革”、“实践教学”或“其他”。
(2)“项目名称”:此处的项目是指围绕某一学科、专业或实验(实践、实习)教学中心确定的总项目,要能够包含及统整上述“项目类别”下的相关子项目。
(3)“项目负责人”:指总项目的负责人。
(4)“省财政经费”、“ 学校自筹经费”按照《申报通知》中“二(一)”中的标准填写。
(5)“项目摘要”栏“主要技术路线、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路线”指项目建设的思路;“主要技术指标”指项目建设的内容及其预期成果或成效。
表2:
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及表内相关要求填写。
2.附件材料
除“优秀教材”项目可报送编写提纲、出版合同等必要附件,并与项目申报一起装订报送,其他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上报附件材料。
四、申报要求
因时间很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力量研究《申报通知》,领会《申报通知》精神,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材料,于2011年10月21日18点之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将所有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纸质文本1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电子文本发教务处邮箱:jiaowc@lstc.edu.cn。(相关申报文件见附件)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 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1〕580 号)
附件2:《四川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子项目申报表》
附件3:《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
附件4:《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的意见》(川教〔2011〕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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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