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确保今年专升本学生教学秩序的有效运行和人才培养质量,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教学计划的制定工作。
1、单独组班的学院应参照0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后两年的教学计划,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查。插班学习的按所随班级的教学计划进行。
2、专科阶段专业课程学分,由各教学院认定。专科阶段所学课程与本科同课程要求的学时学分数基本相当的,可认定其学分数,不需要再补修。无论是单独组班还是插班学习的专升本学生,如需补修前期主干或基础课程的,所在学院应列出课程修读清单让学生修读,补修可采取跟班听课修读、辅导修读、单独开班修读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院确定。
3、公共必修课的开设。
(1)《大学英语》由外国语学院从本学期开始统一组班,开课2个学期,周四学时,共8学分。已达到毕业授位要求的,可免修。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交验证书原件,所在学院查验无误后,将免修学生名单汇总后报外语学院以确定实际上课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查。免修学生的课程成绩统一认定为85分。
(2)公共计算机课程按0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开设。请各学院统计本学院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开课情况(课程名称,开课时间,学分数),将需修读公共计算机课程的学生名单报计科学院,由计科学院根据汇总情况决定具体开课方案。已达到毕业授位要求的,可免修。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交验证书原件,所在学院查验无误后,将课程成绩统一认定为85分。
(3)教师教育专业《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课程按0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开设。请各学院统计本院学生专科阶段开课情况(课程名称,开课时间,学分数),将需要修读《教育学》《心理学》的学生名单报教科学院,需要补修《现代教育技术》的学生名单报物电学院,由教科学院、物电学院根据汇总情况决定具体开课方案。
(4)思政类课程的开设,请各学院将需要修读的学生名单报政法学院,由政法学院根据汇总情况决定具体开课方案。
(5)《大学体育》课程,专科阶段已经修读并获得学分的学生,由所在学院认定合格,免修《大学体育》课程。
4、专升本学生通识课程(原校任选课)修读要求为6个学分。专科阶段已修读《大学语文》或《大学数学》的,由所在学院认定后,通识课程(原校任选课)修读4个学分。
各学院在专升本学生课程开设上一定要确保本科专业培养规格,达到毕业、授位的有关要求。
教务处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