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132号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改工作,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教改成果的推广应用,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本次结题验收项目包括2021年以来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项目申报时预设的各项教学改革举措是否如期实施、计划解决的问题是否如期解决、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2.建设成果和应用推广情况:项目的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是否对推动我校相关领域教学改革和实践具有促进作用,是否具有较高的应用推广价值。
3.项目特色:项目在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及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是否具有较高水平和自身特色。
三、验收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项目结题验收严格执行教改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原则上重点项目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核心不少于1篇或一般不少于2篇,或在正式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在省级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累计不少于1次;一般项目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提交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报告、改革方案等1份,或在正式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在校级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不少于1次。
四、验收程序
1.一般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教学院或所在职能部门,教学院或职能部门认真组织专家评审,如实填写专家评审结论,并签署审核意见。最后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学部提交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和结题验收结果一览表(附件3)。学院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无需向教学部提交结题申请表(附件2),但是需要在验收结果一览表(附件3)中呈现!
2.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教学部。
3.教学部对一般项目进行备案审核,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结论,报学校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五、材料报送
1.请各教学院提交通过验收的一般项目的结题申请表(附件2、每个老师的申请表请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命名)和结题验收结果一览表(附件3),附件2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件,附件3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的excel版,一个学院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院-2026年校级教改一般项目结题材料”命名)。
2.请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请务必以“学院-项目编号-负责人-项目类别”命名。
3.请于2026年10月22日上午12:00前提交材料,材料接收邮箱:1141570912@qq.com。
六、其他说明
1.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务必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或撤项申请表(见附件4、5,请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延期/撤项申请”命名,提交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经所在单位审批后统一报教学部备案。
2.一般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机关的请自行提交结题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至教学部,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以“一般项目-机关名称-负责人”命名),由教学部进行验收。
3.因人员变动大,请各学院仔细筛查本学院应结题项目并督促负责人按时结题。立项五年内不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研教改项目,并纳入教学院当年绩效考核负面清单。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276181
办公地点:苏稽校区立德楼225
附件:1.2026年校级教改项目应结题名单
2.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
3.2026年校级教改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
4.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改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改项目撤项申请表
教学部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