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6〕62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的交叉融合,满足新质生产力下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提高学生从业竞争力和对未来社会适应力,丰富学习方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乐师院教〔2024〕12号),经学院申请、教学部审核,同意民用核技术等23个微专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开展试点招生培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管理细则,承担主体建设责任,为微专业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好招生、选拔、录取、教学、考核等工作,确保微专业顺利运行并取得实效。
2.开设单位要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微专业建设各项工作,着力做好培养方案完善、课程资源优化建设等环节,不断提升微专业建设质量与水平,共同推动我校本科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
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