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09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流程

二、课程管理及其它
1、 转专业学生将来的毕业、授位资格审查,全部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生在转入学院指导下拟定课程补修学习计划。
2、 转专业前已修读合格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不必重修;与转入专业不同课程学分可以冲抵校任选课学分并记入成绩册。
3、不收取转专业费用。但由于转专业学生增加了补修课程学习,其学分比未转专业学生多,根据学分制收费规定,学生应补交部分学分学费。补交学费的学分数为:补修课程总学分减去可冲抵校选课学分(本科为9,专科为7),该学费在办理转专业过程中完清,否则不予办理。
4、未尽事宜见《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教 务 处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