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全面落实2012年短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安排,确保短学期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各教学院须在短学期开展教学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有计划的教学督查,加强短学期教学管理,促使教师教学工作达到规范、高效,促进学生认真投入学习、学有所获。
1.了解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以及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是否符合教学计划的要求,是否符合短学期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
2.了解教师的教学及学生的学习现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教学督查内容及方式
1.各教学院党政领导对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并组织人员对教学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填写《2012年短学期教学工作巡视记录表》。
2.各教学院党政领导在短学期四周期间,应该深入课堂听课,并作好听课记录。
3.组织各教学班学习委员协助加强教学管理:学习委员应加强与教学秘书的联系,协助教师和教学秘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并及时反映本班短学期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填报《乐山师范学院短学期教学日志》。
4.校外集中实践课程和校外专家课程的实施要安排带队教师或指派专人作好记录,并填写《校外集中实践课程记录表》和《校外专家短期(讲座)课程记录表》。
三、教学督查工作的考核
短学期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力量,通过座谈、查看书面材料等方式对各教学院的教学督查工作进行检查,并作出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各教学院教学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
1、 学院2012年短学期教学工作巡视记录表
2、乐山师范学院 年短学期教学日志
3、 学院校外集中实践课程记录表
4、 学院校外专家短期(讲座)课程记录表
教务处
201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