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为了认真做好2008-2009学年度上期的排课工作,现将排课要求及程序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首先认真检查教学管理系统中输入的教学计划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以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二、在核对准确教学计划的基础上,下达2008—2008学年度上期的教学任务,并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三、各教学院(系)在安排课程时,“两课”、教育学、心理学、公体等公共课可以安排合班课,但最多不超过两个(或者三个)班(不超过150人),大学英语、信息计算机课原则上不安排合班课。
四、各教学院(系)的专业主干课原则上不安排合班课,音体美的术科课也应该保证小班教学。
五、17周,教务处将牵头组织各教学院(系)排课。全校性公共课的安排,由教务处组织、开课院(系)负责、其他院(系)配合共同完成 。在此基础上,各教学院(系)根据教务处分配的教室,自行安排专业课。
六、各教学院(系)在核查课表准确无误的基础上,20周前应将教师个人课表通知到教师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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