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校级教学团队组建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和《乐山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乐师院教[2008]25号),为提高我校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将开展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建设目的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二、团队组建基本要求(本科)
教学团队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整合教师力量组建的教学实施、研究与改革的教学业务团队。教学团队可以打破原有教学单位(如系院、教研室),实行跨专业或跨院系构建。
团队负责人原则上由对高校本科教学课程(课程群)教学有经验、有研究,且具有丰富科研经验的教授担任;要求团队负责人创新意识强,教学效果好,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以课程群组建的教学团队教授不少于2名,以单一课程组建的教学团队教授不少于1名;以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或正高职称教师不少于1人;以单一课程组建的教学团队成员数应不低于3人;以课程群组建的教学团队成员数应不低于5人。教学团队应具有合理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教学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
三、团队组建基本要求(高职)
1.“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群)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开发、设计和实施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群)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群)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群)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校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专业(群)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5. 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四、申报与评审
教学团队申报以各院系为单位组织推荐(跨专业、跨院系的教学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所在院系推荐)。重点学科所在院系应推荐2个团队,其他院系应推荐1个团队。
各教学团队带头人填好《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团队申报表(本科)》或《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团队申报表(高职)》(见附件二,一式六份),各院系签署推荐意见后于5月21日前连同电子文档一起交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学校鼓励打破原有的教学单位(如系院、教研室),跨专业或跨院系组建本科教学团队,重点支持高职类教学团队的建设,将在经费等方面给与倾斜。未尽事宜请致电教务处教研科2276262。
附件:一、《乐山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二、《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团队申报表(本科)》
《乐山师范学院教学团队申报表(高职)》
教务处
二○○八年五月八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