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鼓励广大教师、教学管理干部、教学辅助人员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的成果,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1.如实填报《乐山师范学院2008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同时要提交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及相关支撑资料(一式2份,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iaowc@lstc.edu.cn)。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应提交两本样书。
2.各单位应于2008年10月24日前将全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教研)科,逾期不再受理。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成果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把成果及材料质量关。
附件一《乐山师范学院2008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乐山师范学院
2008年10月13日
《乐山师范学院2008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电子文档请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教学建设与改革”栏“教学成果奖”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