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批准200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乐师院教[2009]67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0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开题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成立本学院校级教改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所承担项目的开题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开题计划,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邀请相关专家指导本学院项目的开题报告,并将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地点、领导小组成员及指导专家名单于12月14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将派员督查。机关各部门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开题工作由教务处教研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所有立项项目(含自筹)负责人应认真组织项目组成员讨论、研究,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按照本学院开题报告会的要求参加开题报告会,根据指导专家的意见修改开题报告;在完成开题工作后应着手制定详细的教改实施方案;并将《开题报告》和《实施方案》纸质及电子文档上交本学院校级教改项目领导小组。
三、各学院开题报告会应于12月25日以前完成。各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开题报告》和《实施方案》后,在《任务书》中“三、项目实施计划与目标”的“单位检查意见”相对应栏签署意见,并于12月31日前将《开题报告》、《实施方案》、《任务书》纸质和电子文档交教研科,教务处将根据开题报告、实施方案的完成情况划拨资助经费。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张远东 联系电话:2276262 邮箱:jiaowc@lstc.edu.cn.
教务处
200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