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实施2010年度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通知》,共有7个院系向学校申请创新性实验38项,教务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对照创新性实验要求进行评审,现将获准立项的项目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获准立项项目23项,名单见附件1。
2、各学院分管实验教学领导要对本院系获准立项的各项目严格进行过程管理,督促项目进展,负责本院系各项目结题管理,并向教务处报送相关过程管理材料与结题材料。
3、各项目资助经费由各学院分管实验教学领导管理,各项目负责人可预支,待项目结题后统一结算。
4.各学院应对本院系的各立项项目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与相关经费等支持;指导教师要对所指导的项目认真指导,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进一步细化项目研究进度,认真做好实验研究,明确实验研究结果,确保项目质量,按时完成结题。
5、请相关学院分管实验教学的领导于2009年12月28日前到教务处实践科签订《乐山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立项汇总表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立项合同书
教务处
200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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