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
现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相关附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
乐山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5日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