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暂行办法(教务[2010]40号)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0]40号


乐山师范学院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暂行办法

 

实习是高等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关键环节,对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非师范生的实习是各非师范专业重要的教学环节之一。是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培养和专业思想教育的重要形式;是培养学生具备系统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扩大和巩固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使之成为合格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沟通我校和地方相互联系的重要渠道。

为了进一步加强非师范专业实习教学环节,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使非师范专业实习服从于培养目标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1、通过实习,更加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会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增强社会活动和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2、通过实习,使学生受到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增强对专业工作的适应性。

3、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当前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加深对所学专业的规律、特点、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认识,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本专业学科的教学任务和要求,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4、使学生在专业实践中,把自己学得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在实践中检查和提高自己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水平。

5、全面检查我校非师范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与教学质量。

二、实习的任务

1、专业实习。各非师范专业实习的内容必须是学生所学专业,否则无实习成绩。

2、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应认真总结,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实习总结鉴定表》。

3、调查报告。实习期间,每个学生必须完成一篇专业实习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严禁抄袭。

三、组织领导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实施细则》(乐师院[2009]号)的精神,学校成立实习指导委员会,各学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落实师范、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实习单位的支持、协助,完成非师范专业实习任务。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主管实习计划的审定,实习工作的检查和总结,制定有关实习的规章制度及实习经费开支的规定,协助各学院建立实习基地和实习点,研究解决实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评选实习先进单位,表彰、奖励优秀实习带队教师。

(二)各学院的职责

1、实习指导小组领导本学院实习工作,制定本学院实习计划,统筹安排实习各项工作,在实习的前一期末将带队教师和学生实习名单报教务处。

2、积极联系落实实习单位,条件成熟的可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建立实习基地。各学院要有一定数量的固定实习基地,以保证本学院非师范生的专业实习。

3、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到各实习基地担任带队指导教师。督促检查实习的准备工作,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4、定期到各实习单位检查学生的实习工作,要深入到基层检查、了解实习状况。

5、认真听取实习单位意见和带队指导教师的汇报,研究实习中的各项工作。

6、注意发现典型,组织经验交流,表扬先进,找出差距。

7、实习结束后,评选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调查报告,作出书面总结并报教务处。

四、带队指导教师的配备

实习生人数在15人以上的实习基地或实习点,各学院可以安排一名带队指导教师。经批准分散实习的学生,也要指定指导教师定期联系。

带队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负责指导实习。

带队指导教师要和实习单位的专业指导教师一起,指导好实习生的业务,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与实习单位和所在学院共同完成实习生成绩评定工作。

五、实习安排

1、实习形式。实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加强指导,严格管理。需要分散实习的学生,须本人申请,各学院领导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2、实习时间。本科生专业实习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实习时间为一期。专科生专业实习排在第6期,实习时间为一期。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实习时间的,由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查同意,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六、实习成绩

1、实习要按要求进行全面考核,内容包括:实习生实习情况、工作成绩情况、实习调查、实习总结以及实习期间的个人表现等方面。

2、实习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由指导教师协助实习单位评定,实习结束返校后,在规定时间内各学院根据实习单位评定的成绩,结合学生个人总结、调查报告和实习期间的表现等,评出学生的实习总成绩。

3、凡实习生严重违反实习纪律,在政治思想、道德行为、生活作风等方面有严重错误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查实,该生成绩总评为不及格。

七、实习的总结

1、实习生的实习总结

实习结束后每个实习生都要写出个人的实习总结并填写实习鉴定表,并在本学院)交流,最后上交所在学院,作为实习成绩的一部分。

实习总结内容:工作一般过程,思想、业务上的主要收获和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内容具体,避免空洞;文字力求简明扼要;一般以1500-2000字左右为宜。

2、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工作总结

实习结束后,带队教师都要写出本实习点的实习工作总结,包括:实习的准备、组织领导、实习经过、主要收获和存在问题,实习生的专业思想和整体表现,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的工作,对本届实习质量的评价,对克服各种困难和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对今后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3、各学院实习工作总结

在各带队教师实习工作总结的基础上,作出学院实习总结,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议,组织评选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调查报告,并在实习结束后第二周将本学院专业实习的工作总结交教务处。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实习带队教师职责》

2、《实习生守则》

3、《乐山师范学院实习总结鉴定表》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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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原创 2010-05-21 10:37: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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