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师院教〔2010〕68号
关于2010年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教材建设是学校教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推动教材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我校的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鼓励学术造诣深、科研成果显著、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质量高、有特色、适用性强的教材,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教材建设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的主要范围:
1、反映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质量工程”)成果的教材;
2、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配套建设教材,如实践性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材;
3、体现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和地方特色的教材;
4、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新教材。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1、教材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
2、教材体系和内容与国内同类教材进行对比分析,经论证确有创新点与特色。
3、立项教材主编应是我校具有副高(或博士)以上技术职务,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教学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系列教材还要有高水平的教材编写小组)。
4、申报教材建设立项的主编每年只允许申报一种教材,在教材未出版之前一般不得申报新的教材建设立项。
三、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1、各教学学院将本通知向全体教师公布,做好宣传、组织与研讨工作;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并提交讲义或大纲和样章(至少1章)。
3、各教学学院负责人根据本院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排序并签署评价意见。
4、各教学学院负责将《乐山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讲义或大纲和样章(至少1章)、《乐山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在12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材教研科。
5、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10年校级教材立项建设项目。
四、立项资助及管理
1、对立项建设教材,学校将根据其字数与特色给予5000元左右的编写资助费;立项教材编写完成后,学校将根据出版社级别、使用情况等给予一定经费的出版资助;立项教材需由高级别出版社出版。
2、今年的立项项目,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编写和出版任务,立项建设超期的须向教务处提交延时申请。
3、对获校级立项建设的教材,教学学院应给予相关配套资助。
4、只有经立项出版或审核通过的自编教材方可纳入教材计划选用范围。
五、申报时间
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乐山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点击下载)
2.《乐山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点击下载)
乐山师范学院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