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乐师院教201068

 

关于2010年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教材建设是学校教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推动教材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我校的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鼓励学术造诣深、科研成果显著、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质量高、有特色、适用性强的教材,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教材建设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的主要范围:

1、反映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质量工程”)成果的教材;

2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配套建设教材,如实践性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材;

3、体现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和地方特色的教材;

4、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新教材。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1教材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

2、教材体系和内容与国内同类教材进行对比分析,经论证确有创新点与特色。

3立项教材主编应是我校具有副高(或博士)以上技术职务,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教学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系列教材还要有高水平的教材编写小组)。

4、申报教材建设立项的主编每年只允许申报一种教材,在教材未出版之前一般不得申报新的教材建设立项。

三、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1、各教学学院将本通知向全体教师公布,做好宣传、组织与研讨工作;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并提交讲义或大纲和样章(至少1章)。

3、各教学学院负责人根据本院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排序并签署评价意见。

4、各教学学院负责将《乐山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讲义或大纲和样章(至少1章)、《乐山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在1210前报教务处教材教研科。

5、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10年校级教材立项建设项目。

四、立项资助及管理

1、对立项建设教材,学校将根据其字数与特色给予5000元左右的编写资助费;立项教材编写完成后,学校将根据出版社级别、使用情况等给予一定经费的出版资助;立项教材需由高级别出版社出版。

2、今年的立项项目,应在20111231前完成编写和出版任务,立项建设超期的须向教务处提交延时申请。

3、对获校级立项建设的教材,教学学院应给予相关配套资助。

4、只有经立项出版或审核通过的自编教材方可纳入教材计划选用范围。

五、申报时间

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121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乐山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点击下载)

2.《乐山师范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点击下载) 

 

乐山师范学院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本站原创 2010-11-09 15:00:42 点击数:
  • 上一条文章:
  • 下一条文章:
  •   
    联系方式:

            教研教改科:0833-2276181           教学运行科:0833-2277915   

            实践教学科:0833-22762330833-2276182   沫若学院教务科:0833-2270208

            教育评估科、质量监控科:0833-2273946    教材科:0833-2271913

            学籍管理科:0833-2277922          考试科:0833-227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