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 [2011]15号
根据《关于2010年实施本科生“IPD”项目的通知》及《关于公布“IPD”项目指导教师名单及本科学生申请“IPD”项目的通知》要求,各教学院、相关部门积极发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生申报。经各教学院初审,教务处复核,指导教师遴选,共确定郑莎等194名同学为“IPD”项目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为进一步促进“IPD”项目的开展,各教学院、指导教师及学生应注意以下事宜:
1、各教学院应积极配合“IPD”项目的实施,并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
2、指导教师应做好指导实施方案,并在公布学生名单后,组织学生开会研讨指导方案,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
3、指导教师和学生应做好指导记录和学习记录,以备中期和年终检查参考。(IPD项目指导教师记录簿和IPD学生学习记录簿待教务处通知后,由各学院统一领取发放)
附件:“IPD”项目指导学生名单(点击下载)
教务处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