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教务处在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界定标准及处理规定》修订研讨会。教务处李朝晖处长、虞进副处长、谢春明副处长与纪监处余伯元处长、学生处罗立顺副处长、部分教学院副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李朝晖教授主持。
研讨会上,李朝晖处长首先介绍了目前学生考试违纪与作弊处理面临的新形势与新问题、国内部分高校考试违纪与作弊的不同处理办法。随后,参会人员就《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界定标准及处理规定》(乐师院[2006]60号)各条款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修改建议。
教务处将结合本次研讨会的意见,对《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界定标准及处理规定》进行修订,提交学校办公会审定后实施。通过此次研讨及文件修订,力求提高学生诚信意识,强化考风考纪建设,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
教务处
201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