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本教材建设,充分发挥校本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据乐山师范学院“十四五”专业建设专项规划中教材建设目标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鼓励教师编著更多与专业建设相适应、课程体系相配套、反映前沿领域最新研究、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具有我校特色的优质校本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体现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体现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的专业教育课程教材和具有特色的通识教育课程教材;
(二)结合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强化学生能力培养的实践(实验)教学教材;
(三)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配套的教材;
(四) 按照教育部、中宣部有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的要求,凡涉及“马工程”课程的教材,不在立项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一)教材建设申报项目对应的课程须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专业必修课、教师教育必修课以及有特色、有影响的专业选修课等。围绕融合发展改革,学校优先立项资助应用型课程教材建设项目。
(二)教材建设项目负责人即教材第一主编为我校在岗专任教师。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博士学位者,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多的相关教学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获得硕士学位者,在实验实训实践和创新创业教学中积累了丰富教学经验和实用的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教材编写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4.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主编须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四)质量较高、影响较大,在教学中反映较好且已出版使用2年以上的教材,如因科技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且其修订量达到1/3及以上,可以申报修订教材立项。若修订的主编不是原教材的主编,其修订工作应有原主编的书面授权。
(五)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教材建设项目,在已有教材立项未结题之前不得申报新的教材立项项目。
(六)申报人需提交至少一章完整的样稿。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应如实填写《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课程大纲和教材样章(至少1章)。
(二)各教学院负责人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本学院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排序,签署评审意见,并将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课程大纲(一式两份)、教材样章(一式两份)、《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在2023年10月27日前报教学部教材建设管理科(弘毅楼306B),以上电子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夹(PDF格式,内容同纸质材料一模一样!)发邮箱:125489484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2023年校级教材建设立项项目。
四、立项、出版资助及管理
按《乐山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乐师院[2022]119号)文件执行。
请各教学院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1913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
2.《乐山师范学院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学部教材建设管理科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