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乐师院〔201345号)文件的精神,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2013711日至12日,教务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此次要求各教学院对实验室的安全进行自查本次重点自查内容为: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落实。

2、危险化学品(强酸、强碱等强腐制剂或溶液,液氨、液氯等在低温低压储存条件下转化为挥发有毒气体以及氰化物等剧毒试剂)、放射性设备存放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3、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有效,实验安全教育及监管是否到位等。

此次检查要求各教学院明确安全责任人,各教学院对自查结果已报送教务处。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教务处与相应的学院交换了意见,提出了解决安全隐患建议。

 

教务处
2013712

本站原创 2013-07-12 17:43:4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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